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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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南宁市云景路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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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秀区人民法院原名新城区人民法院,于1980年1月28日在江宁法庭的基础上成立,2005年3月18日因南宁市行政区域调整更为现名,院址在南宁市新竹路北一里3号。2002年10月,市政府在凤岭民族大道北面(云景路19号)为该院划定新审判办公大楼建设用地;2005年11月,新审判办公大楼举行奠基仪式;2009年12月29日,该院举行新审判办公大楼落成揭牌仪式;2010年3月29日,该院搬迁至青秀区云景路19号,3月29日正式对外办公。
新审判办公大楼建设用地总用地面积9242.38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为11784.88㎡,达到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办公大楼建设一级标准。新审判办公楼庄严肃穆、特色鲜明、布局规范、设施齐全,按功能布局分为信访接待区、立案区、审判区、办公区;拥有1个大法庭,2个中法庭,12个小法庭,85间办公室,会议室8间。2010年,该院按照“八大功能”“六大区域”的要求布置立案大厅,建立“五室”“五窗”“五柜”的“一站式”服务平台,被自治区高院定位为全区示范性窗口。
该院设有办公室、政工科、监察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已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现等自治区编办审核)、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法警大队等12个部门。至2010年6月,核定人员编制数121人,实际在编干警109人,其中审判人员79人,在编法警、书记员30人。聘用法警、速录员59人,合计168人。在编干警全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硕士研究生16人,研究生6人,双学位3人,本科毕业78人,大专毕业1人。有正院长1人,副院长3人,审判委员会委员10人,中层领导30人,现任党组书记、院长为农会清。
近年来,该院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遵循“三个至上”的重要指导思想,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院上下努力追求审判工作质量、效率、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将“提高审判质量、尊重当事人”作为司法为民、服务发展的深化点,以优质高效的审判质量,服务于广西首府经济社会发展,力求让当事人在该院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2009年全年共收案6905件,同比增长693件,已结案 6817件,同比增长705件,累结案率达98.72%,同比上升0.33%,为维护辖区稳定和谐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在历任8位院长的努力下,该院曾先后被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巾帼文明岗”、广西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广西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自治区文明单位、全区人民陪审员先进单位、全国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并荣获集体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先后涌现出“全国优秀法官”“全国优秀女法官”、“全区巾帼建功标兵”、“全国涉军维权先进个人”等一大批优秀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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