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罗定市人民法院
- 名称
- 广东省罗定市人民法院
- 地址
- 罗定市罗城街道龙华西路107号
- 邮编
- 527200
- 电话
- 0766-3866386
- 成立时间
- 1949年11月16日
目录
(一)执行工作局:由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组成
(二)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工科、监察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研究室
(三)派出机构:船步人民法庭、泗纶人民法庭、罗镜人民法庭、苹塘人民法庭
(四)直属行政单位:司法警察大队
罗定市人民法院是县级国家审判机关。在当地党委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主要职能是:
1、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一审案件。
2、依法审理上级法院指定本院管辖和发回重审的各类案件。
3、依法审理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4、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申请再审和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5、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6、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与有关部门配合,指导基层调解委员会工作。
7、对本院机关的法官、法警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市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本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9、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在罗定市委的领导、市人大的监督和市政府的支持下,罗定法院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审判工作。近10年每年受理、办结的案件均在4000件左右,约占云浮市法院系统受理和办结案件总数的30%。多年以来,罗定法院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审判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多项工作走在了云浮市乃至全省法院的前列。(一)审判工作屡立新功1993至2003年罗定法院共办结各类案件64910件(其中审结刑事案件4246件,民事案件35712件,行政案件1875件,再审、申诉案件99件,执结执行案件22549件),另审查行政非诉案件2286件。有力地打击了刑事犯罪活动,及时调处了民事和行政关系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当地经济社会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先后被省委政法委和省高院评为“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先进集体”(2009年),“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集体”(2009、2011年)、“全省政法系统落实三项重点工作构建和谐广东先进集体”(2012年)、“全省法院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2012)、“全省优秀法院”(2014)等,2013年被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二)队伍面貌焕然一新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狠抓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建成一支过硬法院队伍。1993至2014年,市法院共获得省级先进集体称号34个,地市级先进集体称号21个;全国先进个人4人,省级先进个人26人次,地级先进个人51人次,无一人违纪受到处分。涌现出以3次荣立集体二等功的船步法庭(2008、2010、2012年)和全国法院办案标兵(2010)、全国优秀法官(2012年)、全省第四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2014)邓瑞雄为代表的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2013年市法院被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连续11年无干警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三)基础建设成效卓著2001年至2013年,在上级法院和市委市府的大力支持下,克服困难,积极筹措资金,共投入近3000万元,按照省高院要求全面完成了人民法庭建设“04工程”和信息化建设“08工程”任务。于2007年建成了占地面积23亩、楼高9层、建筑面积12400多平方米的法院审判综合大楼,同时按省法院二类人民法庭标准新建3个、改建1个人民法庭审判办公综合大楼,办公执法环境在全省基层法院中处于领先地位。加强信息化建设,于2009年8月开通了高清视频系会议统,2010年底实现了全省法院专网联网,全部案件信息内网录入管理,至2014年建成数字法庭14个,实现全部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显示开庭笔录。加强档案管理软硬件建设,获档案管理工作省特级单位(1997年)、全省法院档案行业管理示范单位(2012年)等称号。(四)改革创新领潮争先罗定市法院敢为人先,先行先试创造出许多成功工作经验,先后打造出调研、档案管理、执行联动机制、执行救助基金、调解等多个云浮市内第一、省内先进的工作品牌,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20年来,被上级定为档案管理省特级单位(1997年)、全省法院档案行业管理示范单位(2012)、全省法院审判管理示范单位(2009)和综合审判机制试点法院(2012年)等;获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集体(2次)、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4次)、全省法院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3次)等。在2011年广东法院工作人民群众满意度调查中,市法院整体工作人民群众满意率在全省基层法院中名列第一。2012年,市法院争当司法为民排头兵工作经验受到省高院郑鄂院长肯定并被编入《领潮争先在南粤——广东法院争当排头兵工作纪实》一书加以推广。 2012年起全面推进综合审判机制改革,至2013年底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效率指标向好,当好排头兵指标全部达标,达标率和优胜率均为100%,总分列云浮市基层法院第一,进入了良性循环轨道。
因工作成绩比较突出,近5年来,罗定法院共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部门集体二等功2个次,个人二等功3人次,集体三等功3个次、个人三等功6人次;先后涌现出3次荣立集体二等功的船步人民法庭,“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邓瑞雄为代表的省级以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典型。该院曾于2011年在广东法院工作人民满意度进行调查活动中,整体工作人民群众满意率名列全省128个基层法院第一,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调解先进集体”、“全省法院综合审判机制试点法院”等;2012年该院争当司法为民排头兵工作经验受到省高院郑鄂院长的充分肯定并被编入《领潮争先在南粤——广东法院争当排头兵工作纪实》一书加以推广,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评为“全省政法系统落实三项重点工作构建和谐广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2013年罗定法院当好排头兵综合监控指标体系的14项核心指标全部达标, 指标优胜率100%,在云浮市基层法院中名列第一,创排头兵活动开展五年来最好成绩,审判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环,法院年度综合考评总分983.3分,在云浮市基层法院中名列第一,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二等功,评为“全省法院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2014年该院践行群众路线,以公平正义抚平“8.22”煤气罐车爆炸事件灾民的伤痛的工作经验被省高院编入《广东法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典型案例》一书,7月罗定法院被省高院授予“全省优秀法院”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