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辖区有10个乡镇、11个国营农场、2个地方农场、1个国家森林公园、1个国家自然保护区、2个国营林场,总面积2704.66平方公里,总人口约20万。现在干警48人,大专以上学历36人。
- 名称
- 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地址
- 海南省琼中县营根镇海榆中线二号新区(225国道附近)
- 邮编
- 572900
- 电话
- 86236862
- 成立时间
- 1953-06-01
目录
琼中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3年10月,坐落在琼中县营根镇海榆中线二号新区,邮编572900。琼中县人民法院下辖湾岭、长征两个人民法庭。
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监督庭(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湾岭法庭、长征法庭、政工室、纪检、监察室、法警大队、办公室
湾岭法庭、庭址:湾岭镇,负责依法审理辖区湾岭、黎母山等2个乡镇民事、经济纠纷案件。
长征法庭、庭址:长征镇,负责依法审理辖区长征、乘坡、吊罗山、长安等4个乡镇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
1、争议标的金额为人民币800万元以下的国内商事纠纷案件和人民币500万元以下的民事纠纷案件;
2、本县公诉机关移送起诉的刑事案件;
3、刑事自诉案件;
4、行政纠纷案件;
5、督促程序案件;
6、公示催告案件;
7、特别程序案件(选民资格案件、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8、申请破产案件;
9、受理本院审结已发生法律效力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案件的执行;法律规定同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10、依法应当由本院管辖的其他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