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 山东省残联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
- 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省残联由省政府领导同志联系,业务上由政府相关部门对口指导,在省计划中单列户头,与省辖市建立业务关系。
目录
(一)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协助省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六)承担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七)负责对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八)组织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募捐活动。
(九)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承担省委、省政府和中国残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组书记、理 事 长 仉兴玉(女)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组织部、第一书记工作;
党组成员、副理事长 张志超 分管康复部、机关党委、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
党组成员、副理事长 徐国勤 分管教育就业部、省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省康复研究中心、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分管康复中心筹建办并担任筹建办主任,负责“奔康计划”统筹和日常工作;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王学曦 负责党组纪检工作,分管维权部、主席团秘书处办公室、机关纪委;
党组成员、副理事长 黄庆峰 分管办公室、计划财务部、宣传文体部,负责残工委秘书处日常工作;协助做好组织部、第一书记工作。
主 任:孙绍骋副省长
副主任:司安民省政府副秘书长
仉兴玉省残联理事长
林建宁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秦 柯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志勇省教育厅副厅长
杨丽丽省民政厅副厅长
王慎民省财政厅副厅长
李伯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袭 燕省卫生厅副厅长
成 员:姜 奇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监察专员
徐茂波省科技厅副厅长
马银平省民委副主任
任学增省公安厅副厅长
齐延安省司法厅副厅长
李兴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于洪亮省交通厅副厅长
林建华省农业厅巡视员
李宗伟省文化厅副厅长
宋新强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张继刚省外办党组副书记、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常务副会长
于常青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
赵洪波省地税局副局长
吉保邦省广电局副局长
李 政省体育局副局长
刘银田省统计局副局长
张铁军省工商局副局长
聂宏刚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刘德亮省质监局副局长
罗新军省安监局副局长
田西勇省侨办副主任
辛俊强省法制办副巡视员
郭吉毅省国税局副局长
邹朝银青岛海关副关长
杨洪林民航山东监管局副局长
王珏琰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工会主任
姚 飞山东保监局局长助理
胡晓毅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副行长
王瑞江济南铁路局工会主席
赵立群省总工会副主席
任海涛团省委副书记
任月英省妇联副主席
郑际平济南军区政治部副秘书长
王 楠省军区政治部副主任
玄兴华省红十字会秘书长
秘书长:仉兴玉(兼)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省残联主席团召集。代表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属应超过半数。代表大会职权是:
一、审议山东省残联主席团报告,确定工作方针和任务;
二、选举山东省残联主席团;
三、选举山东省残联各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人员;
四、选举出席中国残联代表大会人员;
五、提出《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修改意见。
省残联主席团每届任期五年。在全省残联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贯彻全省代表大会决议,领导省残联工作。主席团由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席团实行民主集中制。
省残联主席团职权是:
一、选举主席、副主席;
二、推举执行理事会理事长,通过执行理事会组成人员;
三、检查代表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四、审议执行理事会工作报告;
五、监督执行理事会贯彻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计划的情况;
六、监督“人道、廉洁”职业道德建设情况;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一、办公室(挂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秘书处牌子)
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会议的组织安排及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信息、统计、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保卫和机关行政事务等工作;组织起草有关规划、政策和重要文件、报告;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办理日常涉外事务;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议案、提案;承担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联系电话:0531-86158918)
二、组织部(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承担党组有关会务和仪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对省残联直接管理的全省性残疾人社团组织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基层残疾人组织自身建设;协助地方党委管理市级残联领导班子;组织制定并实施残疾人及残疾人工作都培训计划;联络、教育、表彰残疾人;指导基层和社区残疾人工作,组织志愿者助残活动。(联系电话:0531-86158991)
三、计划财务部
编制资金计划,管理事业经费、国有资产、基建投资、物资配置和机关行政经费;指导基层残联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负责残疾人事业的科技工作;承担残联系统内部审计;指导残联系统经费预算、基本建设和基金工作。(联系电话:0531-86158988)
四、维权部
协助有关部门研究、拟定有关残疾人地方性法规、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对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指导全省残联系统的法制建设;调查残疾人状况,管理发放残疾人证;负责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推进和残疾人来信来访工作;承担省残疾人联合会主席团的日常联络服务工作和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的日常工作。(联系电话:0531-86158928)
五、康复部
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作;指导残疾人用品用具开发、供应、服务;推广高新科技成果在康复领域的应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残疾预防工作;指导残疾人康复协会工作,开展学术交流;组织康复人才培训。(联系电话:0531-86158931)
六、教育就业部
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推进残疾人教育,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推广盲文、手语;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指导盲人按摩和盲人辅导工作;组织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指导残疾人组织兴办福利企业;负责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网络的建设与工作;组织实施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联系电话:0531-86158956)
七、宣传文体部
组织制定并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和文体工作计划,宣传国家负责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负责为残疾人提供特需读物和精神文化产品,推动残疾人信息交流无障碍的协调工作;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体育;指导残疾人文化、体育等机构的业务工作。(联系电话:0531-86158968)
一、山东省特殊教育中等专业学校
山东省特教中专始建于1989年,是经省政府批准,由全省人民和港澳台同胞及海外侨胞捐资兴建的一所综合性中等专业学校,以培养盲、聋、肢残人为主,中、高等教育兼容的特殊教育专业学校。
学校占地63.6亩,建筑面积四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110名,在校生1409人。开设针灸推拿、工艺美术、服装设计与工艺、计算机及应用、园林、聋儿语训、美术绘画、电算财务会计8个专业,全部实现了三二连读大专教育。
学校于2002年被国家教育部等三部委授予“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同年被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民政厅批准为特殊教育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基地和优良办学单位,并被列为“十五”国家教育部重点课题研究基地。2003年,被评为省级重点中专学校,2004年被评为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
学校目前在全国同类学校中在校生人数最多、教学成果最显着,是唯一的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唯一的国家级重点中专。
地址:济南市济微路96号 邮编:250022
电话:0531–87198306 传真:0531-87198300
二、山东省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山东省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隶属于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是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八五”计划纲要》及《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八五”计划》要求成立的全额预算管理正处级事业单位,是在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建立的全省唯一一所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省级综合性中心。对外加挂“省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省盲人按摩指导中心”、“省残疾人就业指导中心”牌子。
山东省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开展全省假肢、矫形器需求调查和市场调研,制作、装配、维修、回访、训练指导,技术人员培训等工作。
2.负责全省听力言语残疾人康复,开展技术训练和研究,康复知识的宣传和康复技术的推广;提供听力检测、耳膜制作、助听器验配、助视器验配、肢体康复、心理康复等专业性康复服务;负责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助听器验配定点康复机构(省级聋儿语训基地)日常工作;
3.组织开发、制配、供应和推广残疾人辅助器具,并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知识宣传、使用指导等工作,并对各市残疾人服务设施规范化建设进行指导考核。
4.负责全省残联系统就业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负责残疾人及家属、工作人员的高中低端技能培训、扶持创业就业;负责全省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状况调查、统计工作。
5.按照省政府令的要求,承担政府职能,负责省直及其以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工作,汇总省直及各市保障金征收数额及情况。
6.负责我省盲人保健按摩行业指导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我省盲人保健按摩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评聘及就业工作;负责我省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全国性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地址:济南市铜元局前街48号 邮政编码:250012
电话:0531–86158868 传真:0531–86158868
1988年成立了山东省盲人协会、山东省聋人协会、山东省肢残人协会。1993年成立了山东省智力残疾人亲友会和山东省精神残疾人亲友会,2003年更名为山东省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和山东省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各专门协会每年召开专门会议,并列席残工委或残疾人事业会议,代表残疾人的利益,反映残疾人的呼声,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建言献策,较好地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
2013年经省残联“六代会”选举产生的五个专门协会机构如下:
一、盲人协会
主 席:汤建泉(视力)
副主席:岳玲(女) 魏刚 亓新革
二、聋人协会
主 席:张莉(女)
副主席:孔军强 曲洪波 卢峰 曹志强
三、肢残人协会
主 席:孙建博
副主席:孙振玉 卢林 陈怀堂 罗朋
四、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
主 席:许淑娟(女)
副主席:王军微 曹虹(女) 李增生 李俊荣(女)
五、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
主 席:由仲
副主席:高春霓(女) 王发兰(女) 任兰民 ,鞠培青(女)
省残联主席团秘书处办公室 电话:0531-86158927 邮箱:[email protected]
山东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是经中共山东省委同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为残疾人服务的全省性非营利法人组织。基金会于2005年2月27日换届,省人大原副主任张瑞凤担任理事长。基金会的宗旨是:弘扬人道主义,动员社会力量,募集残疾人福利基金,发展残疾人事业,改善残疾人生存状况,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社会物质文明成果。业务范围是:募集、管理和使用残疾人福利基金;开展残疾人救助、扶贫、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生活福利、法律维权、社会服务和疾病预防等工作;宣传残疾人事业,加强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呼吁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鼓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设立非营利性残疾人福利机构;开展与国内外友好团体、个人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的交流与合作;奖励我省有特殊贡献的优秀残疾人,鼓励热心为残疾人服务的集体和个人; 其他与发展残疾人事业有关的工作。
二、山东省残疾人特殊艺术委员会
山东省残疾人特殊艺术委员会是全省残疾人特殊艺术咨询、指导、协调机构,由文化、教育、艺术管理部门和文学、美术、书法、摄影、戏曲、舞蹈、音乐专门协会的领导、专家、学者及从事残疾人特殊文化艺术工作的人员组成。山东省残疾人特殊艺术委员会隶属于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领导,业务上接受省文化厅的指导。其宗旨是: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展示残疾人的特殊艺术才华和精神风貌;丰富残疾人精神生活,不断提高残疾人的文化艺术素质及全面参与社会的能力;激励自强不息精神,倡导扶残助残新风尚,培育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主要任务是:团结从事残疾人特殊艺术的文化艺术工作者,贯彻执行党的文艺方针,研究残疾人特殊艺术理论,交流特殊艺术工作经验,繁荣残疾人题材的艺术创作,规划指导残疾人文化艺术工作;协调组织残疾人文艺演出,指导、支持残疾人艺术团工作及各地残疾人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开展各类残疾人艺术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残疾人特殊艺术评选、表彰活动;开展国内外残疾人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三、山东省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
山东省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是全省性社会团体,由中央驻鲁新闻单位、省直新闻单位、各市地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组成。接受中国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和省委宣传部的业务领导,接受省残联和省记协的工作指导。本会的宗旨是:弘扬爱国主义和人道主义,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增进社会对残疾人事业的理解;倡导扶残助残的社会风尚;通过各种活动,密切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与新闻宣传工作者之间的联系;开展残疾人事业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其任务是:团结从事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工作的新闻工作者,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宣传工作方针、政策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研究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理论;交流宣传、采访、报道的经验,促进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指导和协调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工作;推动在公共传媒中开辟相应专栏、专题节目;组织重点报道和采访活动;拓展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内容。表彰和奖励在宣传报道残疾人事业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新闻工作者和单位。组织“残疾人事业好新闻奖”评选。开展对外交流活动。举行文化联谊活动。
四、山东省残疾人体育协会
山东省残疾人体育协会是全省性体育团体,由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地残疾人体育协会组成。本会的宗旨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鼓励、帮助各类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改善和增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促进我省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发展。本会在山东省体育总会和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指导下开展工作;接受主管单位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山东省体委领导和山东省民政厅社团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其业务范围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国家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动员、组织和指导残疾人开展体育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特教学校(班)校园体育和福利单位、社区残疾人的健身活动;组织、管理、培训残疾人运动员和从事残疾人体育工作的人员,有计划部署和发展残疾人体育活动基地,举办全省综合性和单项的残疾人体育赛事;组织参加或承办国内外残疾人体育比赛,开展残疾人体育对外交流;对会员单位及各级残疾人群众体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五、山东省残疾人康复协会
山东省残疾人康复协会是经省民政厅批准,依法由全省残疾人康复专家、有关技术人员和康复组织管理者自愿组成的的专业性、非营利性学术团体。协会的主要任务是:团结、联系全省各方面的康复专家和专业人员,开展康复技术研究和康复学术活动;开展各类康复专业人才培训;根据残疾人康复需求,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技术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制订残疾人康复相关工作标准,评估康复效果,促进残疾人康复工作规范化建设;协助政府加强行业管理,进行行业自律,维护行业合法权益。省残疾人康复协会下设七个专业委员会,分别是:社区康复专业委员会、儿童康复专业委员会、肢体残疾康复专业委员会、视力残疾康复专业委员会、听力语言康复专业委员会、精神残疾康复专业委员会、康复技术与工程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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