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内设14个副科级机构,现有干警60人,审判员31人,其中高级法官6人。
- 名称
- 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 地址
- 海南省屯昌县屯昌镇兴业横路政法广场
- 邮编
- 571600
- 成立时间
- 1950-06-01
目录
屯昌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9月,坐落在屯昌县屯昌镇昌盛路,邮编571600。
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办公室、政工室、法警大队、监察室
1、争议标的金额为人民币800万元以下的国内商事纠纷案件和人民币500万元以下的民事纠纷案件;
2、本县公诉机关移送起诉的刑事案件;
3、刑事自诉案件;
4、行政纠纷案件;
5、督促程序案件;
6、公示催告案件;
7、特别程序案件(选民资格案件、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8、申请破产案件;
9、受理本院审结已发生法律效力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案件的执行;法律规定同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10、依法应当由本院管辖的其他案件。
南吕人民法庭、庭址:南吕镇,负责依法审理辖区南吕、乌坡、枫木、坡心四个镇及国营南吕农场、海南省药材场、枫木鹿场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
新兴人民法庭、庭址:新兴镇,负责依法审理辖区新兴、西昌两个镇、及广青、晨星两个农场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
南坤人民法庭、庭址:南坤镇、西昌镇、国营中坤农场民事、经济纠纷案件。
苏志辉、陈泽轩、王之、邱英富、王川文、江云、李成敏、陈学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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