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法院
- 名称
- 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法院
- 地址
- 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永安西路
- 邮编
- 572600
- 电话
- 25522327
- 成立时间
- 1959-12-01
目录
办公室、政工室、立案审判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交通巡回法庭、执行局、研究室、监察科、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司法警察大队
1、东方市内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2、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依法应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4、第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依法应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5、东方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的督促程序案件;
6、票据支付地在东方市的公示催告案件;
7、特别程序案件(选民资格案件、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8、申请破产案件;
9、由东方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的执行,或者第一审人民法院与东方市人民法院同级,且被执行的财产在东方市内的案件的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在东方市内的案件的执行。
10、对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民事案件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再审申请审查;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审查。
11、依法应当由本院管辖的其他案件。
东方市人民法院感城人民法庭地址:海南省东方市塘沟桥西南250米(近225国道)、联系电话:0898-25838610
东方市人民法院四更人民法庭地址:海南省东方市四更镇四而村村口进两百米、联系电话:0898-25657380
交通巡回法庭:海南省东方市交警大队三楼、联系电话:0898-25503188
东河法庭:海南省东方市东河镇普光农场旁(314省道西)、联系电话:0898-25721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