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山区人民法院
尖山区人民法院全院现有干警61人(含工勤2人冯志友、齐建军;事业编3人孙博人、李庆实、孙明鑫)。其中男31人,女30人;党员40人。 年龄层次:30岁以下12人,31--40岁14人,41-50岁28人,51岁以上7人。
- 名称
-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
- 地址
-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阳光小区一号
- 邮编
- 155100
- 电话
- 0469-4284295
- 成立时间
- 1980年
目录
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始建于1980年,辖区人口27万,区域面积117.7平方公里,区辖1个乡、13个行政村、7个街道办事处、28个社区居委会。全院内设机构17个,派出法庭2个。
尖山区法院现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少年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商事审判庭、行政庭,安帮人民法庭、富安人民法庭,执行局(含执行一庭、执行二庭),办公室、政工科、研究室、纪检监察室、信访办公室、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行装科、技术室、机关事业服务中心等共计21个部门。尖山区法院副处级干部1人,正科级15人,副科级18人,科员28人(含事业编3人)。
两年来,共审执各类案件2543件,均在审限内结案,审限内结案率100%,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0.6%,民商事调解案件实际履行率达85.7%,实际执行率达86.5%,执行标的到位率达82.7%,办案绩效在全市法院考评中排名在先。改善诉讼服务条件,先后为弱势群体减免缓诉讼费64件45万余元,
尖山区法院先后被授予“全省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全省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全市模范单位”等光荣称号;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执行局、立案庭先后被省高院授予“三八红旗集体”、“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省级青年文明号”、“全省老年维权示范岗”等光荣称号,全院干警先后有51人次受到省、市、区各级领导单位的表彰;二人荣立“二等功”三人荣立“三等功”。在全市法院年末考评活动中,于2012年、2013年连续两年排序在前,被评为全市优胜基层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