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红兴隆农垦法院
- 名称
- 黑龙江省红兴隆农垦法院
- 地址
- 黑龙江省友谊县红兴隆管理局红兴隆大街16号
- 邮编
- 155811
- 电话
- 0469-5860658
- 成立时间
- 1982-10-06
目录
红兴隆农垦法院现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政工处、纪检组、研究室、办公室、审管办等12个部门,饶河、红旗岭、清河、南横林子、双柳河、双鸭山、北兴、曙光、江川、二九一等10个派出法庭。
近年来,该院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倾力打造“队伍素质创一流”、“案件质量创一流”“为民服务创一流”、“法院形象创一流”的垦区特色法院为目标,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年均结案1600余件,结案率达98%以上,为垦区现代化大农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红兴隆农垦法院把队伍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坚持以人为本,狠抓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流的法院队伍。做表率,凝聚班子向心力;强素质,提升队伍战斗力;夯基础,注入发展新动力。红兴隆农垦法院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紧紧抓住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以“公正、高效、为民、廉洁”的司法形象赢得了辖区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戴,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得到上级机关和领导的关怀与肯定。最高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景汉朝以及省法院张述元院长等各级领导先后到该院视察指导工作。增公信,精准司法守正义;重服务,为民司法求实效;勇实践,创新司法出亮点;严管理,廉洁司法树形象。红兴隆农垦法院把廉政建设作为法设的重要任务,院党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断强化干警“公正高效办案,廉洁文明司法”的廉政意识,从严治警一刻也不放松,在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基础上,把从严管理落实到法院队伍建设的各个环节。通过制度去管理,通过教育去防范,通过检查去发现,通过通报去纠正,通过惩处去杜绝,确保了法院队伍实现了连续多年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红兴隆农垦法院有着光荣的历史,先后被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全国模范法院”、黑龙江省创建优良经济发展法制环境工作先进集体、黑龙江省文明单位标兵、黑龙江省人民满意好法院标兵,荣记集体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两次。成绩见证着全院干警的努力奋斗,也见证着红兴隆农垦法院不断前进与发展。2010年被农垦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2011年再次被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标兵,2012年被红兴隆管理局评选为红兴隆垦区开发建设60年“魅力红兴隆”20个英模集体之一,2013年被黑龙江省法院授予全省优秀法院、被农垦中院授予“三年发展规划”模范法院。连续十六年获得农垦中院先进集体,连续五年在农垦中院年度目标考评中获综合排名第一,所辖的红旗岭、北兴人民法庭位列垦区59个基层法庭“十佳法庭”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