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
- 名称
- 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
- 地址
- 佳木斯市向阳区西林路398号
- 邮编
- 154002
- 电话
- 0454-8288300
- 成立时间
- 1984年8月1日
目录
内设机构有政工科、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少年综合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法警大队,另设佳西、莲江口、敖其3个人民法庭。
郊区法院近三年平均受理各类案件1300余件,年平均审(执)结案率为98%以上;三个基层法庭年平均审结民事案件800余件,年平均调撤率达87%以上;年平均审理刑事案件140余件,判处人犯二百余人。民商事审判工作方面,伴随城区规模化发展,区域市场和重点工程建设及支柱产业西迁等因素作用,农民增收途径拓宽,经济交往日趋频繁。民商事审判受案类型呈现多样性的变化,新型案件增多,土地纠纷越发凸显,机动车交通事故、房地产开发建设、农民工权益维护等纠纷为多发案件类型,传统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民间借贷等类型案件仍占较大比重。郊区法院牢牢把握法院建设发展规律,把握辖区司法环境特点,提出“有位有为”的工作思路。工作中,该院着重加强审判管理,确保案件立、审、执,案件流转顺畅、程序衔接有序、部门协调兼顾、法律标准统一,切实提高案件结案率、调撤率、执结率。建立类型化案件便捷处理机制。在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成立交通事故速裁合议庭,提前介入交通事故类案件,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形成工作合力,及时、便捷、有效,化解交通事故来案件,两年来共调解交通事故类案件五百余件,深受当事人好评。
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监督和市中院的监督、指导下,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的开展。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重点,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及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2010年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官廉政建设工程”示范单位,被省委政法委授予“2009-2010年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2011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