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名称
- 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地址
- 南平市延平区杨真一路32号
- 邮编
- 353000
- 电话
- 0599-8625000
- 成立时间
- 1951/1/1
目录
南平中院和各基层法院的前身是建国后各地行署或县的司法科。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福建省人民法院南平分院和建阳分院分别于1951年1月和1953年2月成立,南平分院辖南平、尤溪、沙县、顺昌、将乐、建宁、泰宁、古田、屏南九个县人民法院,建阳分院辖建阳、建瓯、浦城、光泽、崇安、松溪、政和、水吉、邵武九个县人民法院。1955年,两个分院改设南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建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56年6月,建阳南平两地区合并,建阳中院合并至南平中院。1967年1月,法院建制被撤销,1971年恢复。因地区驻地迁至建阳,中院更名为建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89年地区机构迁回南平,南平中院于1994年从建阳搬迁至现在的地点办公。
南平中院现设有办公室、审管办、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少年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生态资源庭、审监庭、执行局、研究室、行装处、司鉴处、法培处、干部处、干教处、监察室、机关党委、法警支队等22个职能机构。
南平中院的刑事审判工作始终居于全省先进行列,是我省专门审理省部级干部犯罪案件三个定点法院之一。近年来,成功审结了厦门远华“4.20”走私、福州陈凯“5.22”黑社会组织系列案和“防弹衣书记”黄金高贪污受贿、“3.23”郑民生故意杀人案等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南平中院注重审判工作机制建设,创新“四全一选四下访”信访机制、“全员、能动、快速”安保机制、刑事案件民意征询机制、绿色生态司法等工作机制。此外,全市法院队伍建设成效显著,上世纪90年代,涌现出了全国模范法官郑世堂、全国劳动模范欧金淡等,近年来又精心培塑了全国重大先进典型、全国模范法官詹红荔。
因工作成绩突出,2012年以来,南平中院荣获“福建省文明单位”,记集体二等功1次、个人二等功4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