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名称
-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地址
- 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2号
- 邮编
- 362000
- 电话
- 0595-22139999
- 成立时间
- 1949-09-01
目录
泉州中院内设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鉴定技术处等16个职能部门和生态资源审判庭、监察室及机关党委会。中院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审理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各类民事、行政第一、二审案件;受理不服辖区内基层法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审判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对下级人民法院管辖不明的案件指定管辖;监督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依法决定国家赔偿,等等。
泉州市两级法院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积极服务泉州市打造“泉州经济升级版、改革创新示范区、生态宜居幸福城”三大战略实施。近年来,全市法院年均审结案件超10万件。2013年,全市法院共收案108155件,结案101432件,均居全省法院首位。泉州法院充分发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调解、商会协助调解、知识产权审判等司法品牌带动效应,推动法院工作取得新进展,得到了党委、人大、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刑事审判、行政审判、商事调解、后勤保障等多项工作获最高法院表彰。
泉州中院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民商事审判先进集体、全国法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后勤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司法品牌建设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