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玉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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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年3月~ 1974年6月, 在河南博爱县界沟“五七”青年 农场下乡;
1974年6月~ 1979年7月,在河南博爱县化肥厂任工会秘书;
1979年7月~ 1983年7月,在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习;
1983年7月~ 1986年2月, 在河南省司法厅劳改局工作;
1986年2月~ 1989年6月,任河南省委政法委调研处主任干事;
1989年6月~ 1996年5月,任河南省委政法委调研处副处长;
1996年5月1997年12月,任河南省委政法委研究室调研员、副主任;
1997年12月~2000年1月,任河南省委政法委研究室主任;
2000年1月~2003年8月,任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03年8月~2005年9月,任平顶山市 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5年9月~2006年9月,任平顶山市 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6年9月~2006年12月,任平顶山市 委常委、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兼任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 记;
2006 年12月 ~ 2007年7月,任平顶山市委常委、纪委书 记,兼任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7年7月,任中共平顶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2年2月16日下午,在平顶山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三次大会上,段玉良当选为政协平顶山市第七届委员会主席[1] 。
河南省平顶山市政协主席
4月27日,市政协主席段玉良深入扶贫工作联系点——鲁山县张店乡,就扶贫开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
在听取了张店乡扶贫开发工作汇报后,段玉良强调,一要认识到位,深刻认识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中央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没有贫困人口的脱贫,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扶贫攻坚作为重大的政治责任、发展任务和民生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高度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坚决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二要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扶贫开发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媒介,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对贫困地区的支持政策,宣传扶贫开发的成效做法,让更多的人了解、关心、支持贫困地区发展,让贫困群众感受到党的关怀和社会的温暖,增强加快脱贫致富的干劲和信心。三要用好政策,确保各项扶贫措施落到实处。扶贫开发工作要求高、政策性强,要认真学习好、研究好中央和省、市各项扶贫政策,着力提升扶贫工作水平,确保各项惠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真正把扶贫开发工程办成人民群众的满意工程、幸福工程。四要加强引导,充分发挥能人的示范带动作用。要把扶贫的重点放在能人的扶持壮大上,深挖能人潜力,放大能人效应,找准能人与贫困户协作共赢的利益联接点,变“输血”为“造血”,变“漫灌”为“滴灌”,变“单一”为“协作”,通过能人的发展带动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推进同步小康建设。
当天,段玉良还到部分帮扶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及帮扶情况,到贫困户家中了解了生产、生活、收入等情况,鼓励贫困村民坚定信心,克服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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