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实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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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实名制前,网上购物发生纠纷时,网站不在管辖范围,工商部门监管难。对此,办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可由网站所在地的工商部门监管,如果有困难的,也可以由违法网店商家所在地的工商部门监管和查处。
工商部门要求网站对网店的资料和个人身份信息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两年,其他记录备份应保存180日,在工商部门查询时,应予以提供。
该办法明确规定,在征得消费者同意后,网店可以以电子化的形式出具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而且可以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此后,消费者如果在网上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就可以凭借电子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向工商、消协等部门投诉。此外,网店提供的电子格式合同中限制商家责任或消费者权利的条款,须用显著的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如果网店和网站违反了这些规定又不改正的,最高可罚款3万元。
办法还对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的义务作出明确说明,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对申请通过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自然人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对暂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申请通过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自然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对已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的申请予以通过。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在审查和登记时,应当使对方知悉并同意登记协议,并提请对方注意义务和责任条款。办法在有关法律责任中指出,违反规定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将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万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人网店即将进行实名注册,大交易量个人卖家需缴纳税费。按中国现有税务法,经营型企业在网上交易应缴17%的增值税;如只是买进卖出的店家,缴纳4%的增值税。有金融专家表示,一般增值税是交给国家的,地税是交给地方的。具体征收何种税,征税额是多少,要看国家的进一步规定,“目前国内高速发展的网络购物已对实体店造成一定影响。从长远来看,对网购征税是有利于国内整体商业环境的公平竞争,亦有利于国家的规范管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0年7月1日正式公布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办法将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对于网络实名制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歇,消费者、网店店主都有自己的看法。
一位浙江网民表示,实行网店实名制,网店有了正规的牌照,就可以大张旗鼓做宣传,可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选择网上购物。而消费者也可以随时查到网店的牌照,增加对网店的信任,从而使网上交易变得越来越红火。这对买卖双方来说是双赢。同时,不正当商家将被淘汰,行业将经历一轮洗牌。
对于网络实名制,淘宝店主们似乎不太乐观。一位在淘宝上经营化妆品店的店主表示,实名登记注册之后,紧接着就会像实体店一样进行税务登记、缴纳营业税,长此以往,经营成本增加,网店商品的价格肯定会上涨。另一位店主也有类似的担忧,他表示,网购受欢迎的主要原因就是物美价廉,一旦失去低价这个最重要的必杀绝技,消费者将会迅速大量减少。他还建议买家也应该同时实名制,卖家的利益同样需要保护。
另有网民则表示,打消网店店主们的顾虑,先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应对网店的工商注册登记采取区别对待的办法,即改实体店的核准制为备案制,管理费、税收等实行减免优惠政策,尽最大可能支持电子商务发展;二是严格规范网店实名制的操作规程,尽量减少中间环节,降低对网店现实经营的影响。
易观国际研究电子商务的分析师陈寿送表示,暂行办法的价值在于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利益。暂行办法在具体措施方面参照了较多传统线下交易管理方面的规则,也结合了部分互联网交易的差异化的特征。对于部分网店店主忧虑的由于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增加交易成本的问题,陈寿送表示,价格成为主导用户购买行为的主要因素是由当前的网购市场的环境所决定,随着传统行业的互联网化进程的加快,网上零售市场的竞争的焦点将更加多元化,用户对服务等方面的重视程度也将逐步提高。新规的推出从长远来看有助于整个网上零售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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