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
汕尾中院内设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88年挂牌成立,下辖城区、海丰、陆丰、陆河4个基层人民法院,13个人民法庭。全市法院现有在职干部496人,其中,中院112人。19个职能部门。中院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审理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各类民事、行政第一、二审案件;受理不服辖区内基层法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审判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对下级人民法院管辖不明的案件指定管辖;监督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依法决定国家赔偿,等等。
- 名称
- 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
- 地址
- 汕尾市城区腾飞路2号
- 邮编
- 516600
- 成立时间
- 1989年
目录
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88年挂牌成立,下辖城区、海丰、陆丰、陆河4个基层人民法院,13个人民法庭。全市法院现有在职干部496人,其中,中院112人。
汕尾中院内设政治处、监察室、研究室、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法警支队、司法行政装科、机关服务中心19个职能部门
汕尾中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高院和市委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以“力争在整体工作总体达到全省法院平均水平和专项工作亮点纷呈的目标上实现新跨越”为努力方向,全力维护汕尾稳定,重拳打击毒品犯罪,全面展开审判执行、队伍建设、改革创新等各项工作,法院整体工作水平稳步向前发展,为“平安汕尾”、“法治汕尾”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至2009年底,市中院本科以上学历所占的比例为 73.2 %。有15篇论文在全省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上获奖。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个人和集体共有 68人﹙次﹚。其中,荣获最高院“全国人民满意好法官”1人,荣获“全国人民满意好警官”1人,荣获国务院“全国反假币先进个人” 1人,荣获最高院“先进个人”1人,荣获最高院“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1次;荣获省高院“全省人民满意好法庭”1次,荣获“全省人民满意好警队” 1 次,荣获省高院“人民满意好法官”1人,荣获“全省人民满意好法警” 1 人,荣立一等功 9人(次),荣立二等功16人(次),荣立三等功23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