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鸿儒
- 姓名
- 黄鸿儒
- 国籍
- 中国
- 民族
- 汉族
- 出生地
- 海南儋州
- 出生日期
- 1962年8月
- 参加工作时间
- 1983年5月
- 入党时间
- 1988年7月
目录
1983.05-1984.09 昌江县建委建安组队员
1984.09-1985.02 华南理工大学民建专业学习
1985.02-1986.08 昌江县建委建筑设计室干部
1986.09-1988.07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结构专业学习
1988.07-1994.06 昌江县建委建筑设计室技术员、助理工程师
1994.06-1999.01 海口市秀英区城建局干部
1999.01-1999.10 海口市秀英区地震局干部
1999.10-2002.03 海口市秀英区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局副局长
2002.03-2003.03 海口市秀英区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局局长
2003.03-2006.12 海口市秀英区规划建设局(环境保护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局长(主任)
2006.12-2007.06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2007.06-2011.06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兼海口市西海岸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工委委员、副主任
2011.06-2011.09 中共海口市秀英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兼海口市西海岸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工委委员、副主任
2011.09-2011.11 中共海口市秀英区委副书记兼海口市西海岸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工委委员、副主任
2011.11-2012.07 中共海口市秀英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兼海口市西海岸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工委委员、副主任
2012.07--2014.03 中共海口市秀英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兼海口市西海岸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工委委员、副主任(正处级)
2014.03--2015.09 海口市统筹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党委书记
2015.09—2016.05 中共海口市秀英区委委员、常委、副书记、秀英区区人民政府区长
2016年4月,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工作人员在拆除违建行动中殴打群众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5月1日晚,中共海口市委对与事件有关的相关干部启动问责,秀英区区长引咎辞职。
2016年5月1日晚,中共海口市委作出问责决定:中共秀英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琼华村拆违行动总指挥黄鸿儒,疏于管理监督,对拆违行动组织领导不力,对行动风险评判不够,对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市委同意黄鸿儒引咎辞去秀英区区长职务,同时免去其秀英区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此外,海口市秀英区委作出决定:中共秀英区长流镇委副书记、镇长张光学,作为琼华村拆违行动的评估组组长、群众工作组组长,风险评判不准确、群众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对其作出“停职检查”的问责决定;秀英区联防大队大队长王彬,主管联防特勤中队并作为琼华村拆违行动的警戒组副组长,疏于对联防队员管理教育,现场掌控不力,导致发生重大事件,负有直接责任,被“免职”。
4月29日起,海口市秀英区组织力量对这个区长流镇琼华村104宗非法占地建筑进行集中拆除。据介绍,政府拆除的是部分村民私自将村庄规划范围外的农用地非法转卖给外来人员建起的房屋。30日上午,在继续对剩余73宗非法占地违建进行强制拆除时,部分村民通过投掷砖石、发射烟花、燃放鞭炮和点燃煤气罐方式等阻止政府工作人员拆违。在此后的冲突中,发生部分联防队员粗暴执法,殴打村民的事件。
事件发生后,海口市对7名参与殴打群众人员进行治安拘留。海口市委市政府1日召开紧急会议,要求迅速查清事件真相,同时严厉查处、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并派出相关人员登门道歉并看望受伤群众及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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