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自行车
目录
2007年,智能化运营管理的、真正具备一定实用价值的公共自行车系统开始进入中国,先后在北京、杭州、武汉等大城市先后开展试点,逐步向其他省会城市拓展,部分中小城市进行尝试。
在中国,率先开始投放公共自行车的城市是北京,2007年8月开始运行。2008年奥运会期间为市民和游客服务。当时报道称,规模达到5万辆,但在奥运会结束后,因多方面原因,该系统停止运营。此后,北京市的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模式历经多次调整,慢慢恢复建设运营。基本以区为单位进行建设,由市政管委负责。
杭州是最早开展公共自行车试点的省会城市之一。2008年3月,杭州市提出向法国巴黎学习,采取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的模式,在国内率先构建公共自行车交通(免费单车)系统,并将其纳入城市公共交通体系之中,以解决公交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提高公交出行分担率,缓解城市突出的交通“两难”矛盾。
2009年,武汉开始试点。由民营企业投资建设,政府给予财政及资源补贴(《武汉公共自行车 没有输家 仅出租广告灯箱就可实现盈利》)。2014年4月,武汉公共自行车试点正式终止,由国有企业建设运营。2014年12月,武汉市政府投资,国有企业建设并运营。
随后,全国百余大中小城市开展公共自行车试点。由于缺乏权威的统计机构进行确认,各城市的公共自行车数量难以有确切的数据。主要原因是相关方面虚报公共自行车保有规模、虚报人均使用人次。
根据招标采购公告和相关媒体报道,试点规模较大的有杭州、北京、西安、宁波、武汉、太原、南京等城市,但实际建设规模、车位车辆保有规模、日均实际使用人次等数据外界无从知晓,多为运营方或建设方一家之言。其中不少城市运行并不理想,有的甚至成为摆设。
公共自行车广受市民欢迎。但普遍存在运营费用高,相关方面夸大骑行人次,缺乏对投资效益的评审论证监管等问题。
公共自行车借还车操作简便:
1、借车
用户在站点锁位刷卡,锁具执行开锁,用户即可取走车辆。
2、还车
用户将自行车随车锁具插入横梁或立柱电子防盗锁,系统自动判断读取车辆芯片信息,计算借车时长、费用等,锁定车辆,即完成还车。有的系统还车后须刷卡确认,部分系统支持还车不用刷卡。
3、手机APP借车。部分系统具备这一功能,已办卡用户临时未带卡,可以通过手机app发出指令,实现无卡借车。
用户的借还车信息、消费信息,可在站点智能控制器(柜)进行查询。
更加便捷
公共自行车是一公里范围内最好的交通工具;80%以上的成年市民会自行使用;能与各种交通方式的对接
更加人性化
公共自行车简单易用,人人都可以使用,自由线路;通过自行车的定制,可以更加方便老人、儿童、家庭以及残障人士选择合适的车型。
更加关注人和自然的关系
公共自行车无需能源,最绿色的交通方式之一, 代表未来城市自行车的发展趋势,便民自行车同样使城市更美好!
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和高新科技
便民自行车系统是信息技术、高新科技与传统制造业结合点产物,使得原有的两轮车交通更加高效地服务城市发展
能与其它交通工具联合组成综合的交通网
公共自行车可以满足各种交通联合的方式,无需额外的资源,可实现交通的融合,是各种短途交通方式有利的补充。
公共自行车作为一个新事物,受到市民广泛欢迎。同时也受到各方面的关注,对发展公共自行车主要存在以下争议:
1、投资额巨大,运营成本高昂,受益人群有限。平均每个车位综合成本3000元至10000元不等。运营费用巨大。
2、借还车数据缺乏权威监督,普遍存在虚报骑行人次的现象,夸大项目的社会效益。
3、技术有待完善,设备遭破坏严重。媒体报道:《政府5000万管理系统 被小学生破解成游戏机》、《北京公共自行车系统失灵租车有点难》、《烟台公共自行车人为破坏严重 每天上百辆》。
4、缺乏行业标准和质量规范。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涉及到的主要技术领域的主要技术规范没有得到很好的遵循:作为公共设施锁具,应执行国家锁具强制标准;作为信息系统建设,应进行软件设计成熟度检验;作为计算机软硬件涉及,应具备系统集成资质。由于政策层面缺乏统一规范,产品设计未遵循相关领域的技术标准,实际操作中,缺乏验收依据,采购方处于被动地位。
5、各设备供应商实力普遍偏小,质量参差不齐,多以华而不实的“功能”作为卖点。造成采购环节的混乱。在招投标过程中,纠纷不断。
基于此,有意见建议政府审慎对待“公共自行车”。专家指出:我国实施该项目的城市,几乎没有完全成功的。要么政府背上沉重的财政负担,要么负责运营的企业入不敷出、难以为继。杭州是我国公共自行车最多、利用率最高的城市。但是,其亦有很多不足。截至2010年,该市财政已为此投入4.5亿元,5万辆自行车。一辆自行车合9000块钱。而且以后每年都要拿出资金用于管理和维护。电脑计时系统、GPS、保险、车卡、自动锁、车棚、支架等配套费用,加上后期的成本,大大超出自行车本身的价格。济南2014年计划上1万辆公共自行车,如照此推算,5年内投资将超1个亿,后续投入还将源源不断。
同时,国外的应用也遇到困难。据美国《纽约时报》报道,法国首都巴黎的“自行车自由行出租系统”遭受严重打击:2.06万辆公共自行车中,至少有8000辆被偷,8000辆遭破坏。
丢车须赔1070元 当事人喊贵
2016年26日上午,家住大兴区的王女士在兴政西里科技大厦租车点借了一辆公租自行车,刚骑到黄村火车站时,店里突然有点事让其回去,于是她又往回骑到了租车点还车,锁好车后回到了店里。十一点多她办完事再刷卡时,租车点的系统却突然显示暂时无法使用。
随后,王女士给公租自行车打电话反映,客服人员回复说她只有借车记录没有还车记录,应该是当时车没还好,被别人骑走了。
王女士说:“我本来想先挂失,但工作人员说必须先理赔,她给我把每天借车的骑行费先停了,但七天之内必须做理赔,如果找不到车,我就得赔1070块钱。”
客服人员告诉王女士,她这次丢的车是新换的一批车,车的价值就是1070元。对于这个价格,王女士表示不能接受:“这辆车就算卖了也不值这么多钱,也没人买。”
通过大兴区公共自行车官方网站,查询到了租借期间如果车辆发生遗失后的赔偿标准:“车辆已投入使用时间在一年内的,赔偿额为1070元;一年以上至二年内的,赔偿额为785元;二年以上至三年内的,赔偿额为500元;三年以上的,赔偿额为214元。”
随后,有媒体记者以市民身份向大兴区公共自行车服务中心的客服咨询赔偿金额的制定标准,其工作人员解释说:“车的采购价就是1070元。”2014年底,大兴区市政市容委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采购公共自行车需要成本,且车辆遗失后需从外地进货,再请专业人士调试安装,均需一定费用。
附件列表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