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名称
-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51号
- 邮编
- 528000
- 电话
- 0757-82631875
- 成立时间
- 1950年
目录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纪检监察室、政治处、法律研究室、宣传科、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执行局、立案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行政装备科、法警队共十九个部门。辖区有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三水区、高明区五个基层人民法院,30个人民法庭。
近年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始终坚持“为民司法、服务大局、科学发展,全面实现和确保司法公正”工作思路,全面履行职能,勇于改革创新,不断提高司法能力,2013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5186件,办结102476件,法官人均办案137件。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着力打造以“秉持公正、追求真理、成就卓越、走向崇高”为核心的法院文化,法院精神文化、物质文化、行为文化和制度文化全面发展。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推进改革创新,率先提出以“结收比”取代“结案率”指标,全面动态分析审判工作运行态势,得到最高法院的肯定;推动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了《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各有关部门参与”的大执行工作格局;不断完善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机制,指导各区法院在交警部门、劳动仲裁所、派出所等部门分别派驻交通、劳动、社区巡回法庭,努力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诉前状态,较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抓住中央推进新一轮司法改革的有利时机,以对内促进公正高效廉洁、对外树立公信权威为目标,遵循司法规律,从工作机制到具体工作方式方法,全方位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推进多项具有前瞻性、首创性和引领性的改革举措,开辟工作发展新格局。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壮阔事业里,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以审判执行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审判管理为抓手,以公正司法为目标,扎实开展法院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