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共享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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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
人力资源共享服务中心一般具有三个方面的职能,集中的人事行政服务、人力资源专业咨询服务、人力资源业务伙伴。
1.集中的人事行政服务。共享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能是提供集中服务,因此共享中心要建立专业化的人事服务队伍,制定专业的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来满足内部客户的需求。这些人事行政服务主要包括人员
根据企业集团的规模、业务的形态、产业的分布状况来决定共享服务中心的组织构建,如果企业集团的业务单元集中在同一个地区,则建立集团统一集中的共享服务中心即可,如果业务遍布全国甚至全球,就可以按照区域建立分区域的人力资源共享中心,区域人力资源共享中心负责区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跨国公司大都按照区域建立了人力资源共享中心。如果产业众多,且无关多元化,则考虑按照产业建立
构建人力资源共享服务中心一般必须经过下面几个步骤:
1、项目论证和启动阶段。在此阶段要认真仔细的对项目进行论证,研究实施变革后的利弊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在项目论证中要争取企业高层管理者的支持,同时要宣传
人力资源共享服务中心是一种新的管理模式,在国外发达企业里已经得到成熟的应用,但在国内的企业实施它,还面临着不少挑战,主要有观念转变的挑战、管理基础配套的挑战、信息技术支持的挑战以及劳动政策法规方面的限制。
1、观念的转变的挑战。习惯于金字塔式传统管理的人力资源管理,面对集中的共享服务,由管理者转向服务和支持者,这需要管理层的观念做大的转变。同时在实施了共享服务后如何实施集团统一的管理,这需要以新的观念和意识来推动组织变革,适应变革。
2、管理基础配套的挑战。实施集中共享服务的前提是管理流程的梳理,流程再造。管理基础的提升、管理的标准化和程序化。因此在实施共享服务中心构建之前必须对组织的各种人力资源管理流程进行重新梳理和变革,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共享中心的顺畅运行。
3、信息技术支持。实施人力资源共享服务,信息技术是基础。因此企业要在组织变革,流程再造的基础上引进管理信息系统,实施ERP,基于ERP的共享服务如虎添翼。只有应用信息技术才能实现数据集成,提高共享服务的效率,使跨地域的远程服务与支持成为可能。
4、劳动政策方面的限制和障碍。目前我国的劳动合同管理、社会保险管理由于受政策的限制,尚属属地管理。因此在集中共享服务上还受到限制,无法实现跨地域的集中管理服务。
总之,构建人力资源共享服务体系是一次组织变革和管理的突破,它受到各方面的限制也面临着挑战,因此企业要循序渐进,不可一蹴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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