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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位于长沙市嘉雨路467号。现有干警124人,内设15个部门。
地址
长沙市芙蓉区嘉雨路467号
邮政编码
410016
电话
0731-84784808

目录

1955年6月1日,长沙市城东区人民法院成立,下设秘书室、刑事审判组、民事审判组。1962年,刑事审判组改为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组改为民事审判庭。1968年,长沙市城东区人民法院被撤销。1973年7月,长沙市城东区人民法院恢复,并于1981年11月更名为长沙市东区人民法院。1996年7月1日,根据长沙市行政区划的调整,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长沙市东区人民法院更名为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法院简介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位于长沙市嘉雨路467号,占地面积17亩,审判、办公大楼建筑面积达15826平方米,有大、中、小审判法庭11个,办公用房78间,审判、办公功能区分明显,装配先进的电子监控、办公智能化、审判流程管理等系统,充分体现人民法院的现代、文明、庄严、公正。现有干警124人,其中中共党员90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18人(研究生学历26人),具有法官资格的89人;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执行局、非诉执行局、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法警大队、政工室、纪检(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等15个部门。

所获荣誉

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全国审理制贩假币犯罪案件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人民满意的法警队”荣誉称号。

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全国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湖南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授予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湖南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05年,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委预防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新闻出版总署授予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为了明天-全国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基地”;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推出的“限制高消费令”被湖南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评为全省近5年来“十大法制事件”。

2006年,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全省案件质量评查基层法院优胜单位”荣誉称号。

2007年,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授予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全省法院行政审判质效双优竞赛活动优胜单位”荣誉称号。

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全省法院审判庭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全省基层法院司法状况考评优胜单位”荣誉称号。

2009年,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全省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10年,中共湖南省政法委员会、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授予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定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为“岗位目标管理年度专业技能考核第一名”。

2011年,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湖南省妇女联合会授予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湖南省巾帼文明岗”殊荣。

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全国法院案例选编先进组织单位”;中共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湖南省二0一二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全省法院五星级警队”荣誉称号。

2013年,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2014年,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全省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特色工作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多项工作为全省首创,“限制高消费令”、“中国物权法第一案”“城管巡回法庭”等法治名片享誉全国。

志愿服务2009年10月12日在全省率先成立法律志愿者工作室,2010年又先后在4个社区建立了法律志愿者工作室驻社区工作站,为不熟悉法律又不符合申请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免费提供法律服务。

“三令合一”2005年2月2日发布全省首张《限制高消费令》,引起《人民日报》等媒体的高度关注。随后,推出《财产申报令》、《执行敦促令》,与《限制高消费令》相配套。2012年8月24日,又率先发布“彩版”《执行悬赏令》,努力破解执行难。

“六三”审判 推行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六个三”的审判方式,即审判准备做到“三查清”、工作作风保证“三心”、审判活动讲究“三适宜”、庭审教育做到“三结合”、诉讼过程坚持“三强调”、跟踪教育落实“三考察”,积极帮助未成年被告人和问题少年回归正常的学习、生活轨道,被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特色法庭2010年12月,在全省率先成立城市管理巡回法庭,专司城市管理中违章占道停车、违规占道经营等9类非诉讼案件执行职责,充分发挥司法在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推进城市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2014年8月15日,成立全省首家交通行政执法巡回法庭,开通了处理交通行政违法案件的快速通道和行政相对人依法维权的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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