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长安区人民法院位于长安区西长安街141号,现有法官、法警、书记员和其他工作人员141人,其中法官79人,法警10人,书记员31人,其它工作人员21人。长安区人民法院内设机构共2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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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9-85292142
- 地址
- 西长安街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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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人民法院位于长安区西长安街141号,现有法官、法警、书记员和其他工作人员141人,其中法官79人,法警10人,书记员31人,其它工作人员21人。长安区人民法院内设机构共22个,院机关设立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等和办公室、监察室、法警大队等12个业务庭室。基层人民法庭为七个,分别为:沣峪人民法庭、王曲人民法庭、斗门人民法庭、细柳人民法庭、郭杜人民法庭、鸣犊人民法庭和引镇人民法庭。全院每年审理和执行各类案件5000余件。
近年来,长安区法院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通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围绕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目标,全面加强干警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审判管理和规范化制度建设,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从而使法院各项工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2007年以来,调研工作连续两年荣获全省法院先进单位;档案管理工作达到AAA级标准和法院系统一级合格单位;七个人民法庭建设全面完成,人民法庭建设荣获全省法院先进单位,司法宣传工作荣获全省法院先进单位,引镇人民法庭荣获全省“五好人民法庭”称号。2008年,长安区人民法院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司法调解、民事审判、督促检查工作等荣获全市法院先进单位。法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有了很大提升,先后有30余名干警受到上级的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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