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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五华、盘龙、官渡、西山、东川、安宁、晋宁、呈贡、富民、禄劝、宜良、石林、嵩明、寻甸等十四个基层人民法院。
名称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485号
邮编
650228
电话
0871-64096501
成立时间
1955年3月

目录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53月,前身为昆明市人民法院,于19958月在昆明市滇池路485号建成了审判综合楼。法院审判大楼占地面积2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2000平方米,设有刑事、民商、行政、审监、立案、执行、研究、审管等业务审判部门及政治部、办公室、监察室、行政处、司法警察支队等综合部门。审判大楼功能齐全、设施完备,设有大中小法庭三十余个。

审判委员会成员

罗朝峰、郑  平、安  静、董  林、周传彪、袁学红、路晓琨、夏静良、张立志、张国维、夏晓明、毕正雄、姚  磊、方晨石、蔡顺斌、周靖华、王向红、许  莉、程青梅、杜跃林、徐学敏、施苏萍、李跃明、郁  云、杨  忠、邓 

机构设置

昆明中院现设有刑一庭、刑二庭、刑三庭、未成年人审判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知识产权庭、环境资源审判庭、行政庭、审监庭、立案一庭、立案二庭、执行局、研究室、审管办、办公室、政治部、监察处、行政处、法警支队、人民陪审员办公室、司法技术处等25个部门,以及离退办和机关党委。

法院建设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工作主线,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机遇意识、首位度意识、创新意识,充分发挥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始终坚持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着力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着力增进和谐,依法审理民商事纠纷,着力司法审查,促进依法行政,着力破解“执行难”,提升司法权威,公正司法,全面提升审判质效。近年来,审理了震惊中外的湄公河“10·5”惨案、昆明火车站“3·01”暴力恐怖案等一系列大案要案。同时,深入推进有利司法公开、司法公正的各项改革,健全和全面建成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认真落实服务大局和司法为民的各项举措;坚持走内涵式发展大力加强队伍“三化”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创新各项工作机制,为建设美好幸福新昆明,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所获荣誉

昆明中院于2006年、2012年两次荣立集体一等功,曾获集体二等功1次,有4人荣立个人一等功, 10人荣立个人二等功、1人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1人被评为办案能手。还获得“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在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等,先后有15个部门获得全国先进集体称号和全国法院系统青年省级文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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