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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丽江属于少数民族地区,中院就有汉族、纳西族、白族、景颇族、藏族、彝族等民族的法官干警,他们积极工作,努力维护各民族团结和谐,社会稳定。
名称
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
丽江市古城区香格里大道915号
邮编
674100
电话
08885163619(办公室)
成立时间
1950-01-01

目录

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1月,前身是丽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坐落于古城区香格里大道915号,中院现有人员91人,正式在编人员中,大学本科学历占总人数的96.55%

机构设置

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现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行装处、政治部、办公室、研究室、纪检监察室、司法警察支队、审判管理办公室、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信访办公室等共计18个内设部门,下辖古城区、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永胜县、华坪县、宁蒗彝族自治县一区四县法院。

法院建设

近年来,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年收案数量在3000件左右,约占全市法院收案数的1/2。多年来,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一手抓审判工作,一手抓队伍建设,坚持以思想建设为先导,以业务建设为基础,以廉政建设为保证,抓班子、带队伍,精审判、强执行,重监督、保公正,坚持严格执法和司法公正,积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使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年年有新进步,不断取得新成绩,并于19997月获最高人民法院记集体一等功,是云南省法院系统首家获此殊荣的中级法院。

所获荣誉

因工作实绩突出,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近年来均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曾被丽江市委、市人民政府评民族团结进行模范集体、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等荣誉称号,曾连续十余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并曾被最高人民法院记集体一等功。辖区法院中,永胜县人民法院于1995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记集体一等功,并于1998年评为全国优秀法院,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玉龙纳西族先后于2008年和2012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院;古城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于2014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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