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的前身是合肥市中市区人民法院,始建于1958年6月,1963年4月被撤销,恢复于1973年11月。2002年3月根据合肥市区重新规划调整,更名为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全院现有在编干警80人,内设12个机构和1个派出法庭。
- 法院地址
- 合肥市庐阳区北二环砀山路与潘集路交口南
- 诉讼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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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电话
- 0551-6535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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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的前身是合肥市中市区人民法院,始建于1958年6月,1963年4月被撤销,恢复于1973年11月。2002年3月根据合肥市区重新规划调整,更名为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全院现有在编干警80人,内设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执行局(庭)、审监庭、办公室、政治处、研究室、监察室、法警大队,以及派出法庭杏花法庭。
近年来,该院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工作目标,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工作主线,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2009年至2013年五年间,共审、执结各类案件30740件,其中刑事案件1976件,民商事案件20973件,行政案件269件,执行案件7331件,为全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庐阳在全省率先实现现代化、打造全省首善之区及辐射源做出了积极贡献。
先后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全国模范法院、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单位、安徽省巾帼文明岗、全省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蝉联安徽省文明单位、全省优秀法院、全市法院先进集体等荣誉。更是涌现出一批像“全国模范法官”姚维家同志这样的优秀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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