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成本会计
人力资源成本会计是为取得、开发和重置作为组织的资源的人所引起的成本的计量和报告。
目录
理论背景
人力资源成本会计产生于1966——1971年,这一阶段以开发计量人力资源成本模型(历史成本和重置成本)及评价其有效性为标志,并且研究人力资源会计作为
单独计量人力资源的取得成本、开发成本、使用成本和替代成本。企业取得的人力资源的使用权,其运用期限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所发生的人力资源的取得成本和开发成本应该视作资本性支出,在资产化处理后在确定的分摊期限内摊销。企业聘用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季节工等所发生的取得成本和开发成本(这里的开发成本主要是组织进行必要的上岗前的操作培训、学习所发生的支出),其受益期为这些聘用的季节工、临时工的使用期限,因此这部分取得成本和开发成本可在季节工,临时工的使用期限内分期摊销,如果金额小,也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费用,企业运用人力资源的使用权时,所发生的工资、奖金等支出,则属于收益性支出,应计入当期费用。
1、决策有用观
决策有用观认为,
1、取得成本
1)招募成本
招募成本主要是为确定企业所需的人力资源的内外来源,发布企业对人力资源需求的信息,吸引所需的内外人力资源所发生的费用,这些费用主要有,招募过程中的工资,招募过程中的洽谈会的会费、招待费等等,企业为吸引高校的在校毕业生,毕业后进入本企业工作,与学生签订的用人合同后为起支付的培养费用或向其发放的奖学金等,也应在学生进入本企业时计入招募成本。
2)选拔成本
选拔成本是企业对应聘人员进行挑选,评价,考核等活动所发生的成本。他通过初步面试或处理应聘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选费用,对初选人合格者进行深入面谈,测试的费用,对合格者组织答辩,进行调查的费用,体检费用等。选拔的人员所要担任的职位越高,选拔成本越高。
3)录用成本
录用成本是企业从应聘人员中选拔出合格者后,将其正式录用为企业的成员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如录用手续费等,可能还有支付给外部被录用人员所在单位的补偿费(如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服务合同,企业在服务期内将其录用,对方同意调出时企业可能要为录用人员支付由于违约而必须承担的赔偿金等)。
4)安置成本
安置成本是企业将所录用人员安排到确定的岗位上时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它包括企业为安置录用人员发生的相关行政管理费用、临时生活费、报到交通费等,向某些特殊人才支付的一次性补贴等,录用成本和安置成本也与被录用人员,安置人员的职务,重要性的不同及来源的不同(来自内部或外部)而有所不同。
2、开发成本
1)定向成本
定向成本也称为岗前培训成本,是企业对上岗前的职工进行有关企业历史文化、规章制度、业务知识、业务技能等方面的教育时所发生的支出。它包括教育和受教育者的工资、教育管理费、学习资料费、教育设备的折旧费等。
2)在职
1、历史成本计量法
历史成本法也称为原始成本法、实际成本法,它是以企业取得开发和使用人力资源时,实际发生的支出来计量人力资源成本的一种核算方法。它反映的是企业人力资源的实际成本。
2、重置成本计量法
重置成本是指重置现在拥有的或使用的某一项资源所必须招致的牺牲。人力资源的重置成本是指企业为重置目前所拥有或控制的人力资源所必须做出的牺牲,人力资源成本核算的重置成本法,就是以在现实的物价下企业要重新得到目前所拥有的或控制的已达到一定水平的某一员工或全体员工所必须发生的所有支出作为企业目前的人力资源的成本的一种核算方法。
3、机会成本计量法
人力资源的机会成本是指企业职工脱产学习期间不能为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和遣散人员在离职前因工作业绩下降和离职后该职位空缺而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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