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缃绮
季缃绮,男,汉族,1960年10月生,山东费县人。1980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高级经济师。曾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2018年1月,被免去山东省副省长职务。2018年2月被立案审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 姓名
- 季缃绮
- 性别
- 男
- 籍贯
- 山东
- 出生日期
- 1960年10月
- 毕业院校
- 南开大学
- 民族
- 汉族
- 学位
- 工商管理硕士
- 所学专业
- 高级工商管理硕士
- 党派
- 中共党员
目录
1978年至1980年,青岛商业学校计划统计专业学习;
1980年至1987年,山东省五交化公司计划科工作(1985年07月山东财贸职工业余专科学校贸易经济专业毕业);
1987年至1990年,山东省五交化公司经营部经理;
1990年至1992年,山东省五交化公司副总经理(副处级);
1992年至1994年,山东省商业综合公司总经理(正处级);
1994年至2002年,担任山东世界贸易中心总经理(副厅级)(1999年12月山东省委党校业余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毕业);
2002年01月至2002年10月,担任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正厅级);
2002年10月,担任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005年01月,南开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院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毕业;
2005年06月,获得南开大学国际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10年12月,获得天津大学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管理学博士学位;
2013年01月——2013年02月,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2013年02月——2018年1月,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2018年1月4日,根据新华社报道,山东省副省长季缃绮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2018年2月13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山东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季缃绮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季缃绮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免去其第十一届山东省委委员职务;终止其山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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