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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156号。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15个审判部门、8个综合职能部门和2个审判辅助部门。
名称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
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156号
邮编
430024
电话
027-65686777
成立时间
1949年6月22日

目录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15个基层人民法院。武汉市中院主要管辖:法律规定由中级法院作为一审的案件;基层法院一审后的上诉和抗诉案件;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根据法院工作管理要求,设置17个审判部门和8个综合职能部门。现有在编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508名,其中法官310名。审判人员中,取得博士学位的9人,硕士学位的154人。

机构设置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15个审判部门: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纠纷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二庭和赔偿委员会办公室,8个综合职能部门:办公室、政治部、司法行政装备处、研究室、监察室、审判管理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和离退休干部处,2个审判辅助部门:司法警察支队、司法鉴定处。

法院建设

近年来,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十八大精神,坚持公正司法、能动司法、为民司法的理念,坚持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方针,大力弘扬“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武汉精神,全面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努力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所获荣誉

武汉中院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引导全市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牢固树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法治信仰,忠实履行职责。坚持典型引路,大力推进创先争优,努力营造实干兴院的良好氛围,先进典型不断涌现。武汉中院司法理论宣传等四项工作受到最高法院表彰。新洲区法院双柳法庭、江汉区法院民意街法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11个基层法庭被命名为湖北省“示范人民法庭”。武汉中院知产庭、江岸区法院刑庭、硚口区法院仁寿法庭以及江夏等三个区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蔡甸等三个区法院被授予武汉市“五一劳动奖状”。江汉区法院郑小红被评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汉阳区法院李冲荣获“全国模范法官”、湖北省首届“十大法治人物”荣誉称号,黄陂区法院袁建武、东湖开发区法院遇杰等10名干警荣立个人二等功,还涌现出“讨薪法官”李靖(江汉区法院)、“温情法官”李娟(洪山区法院)、“农民工的贴心大姐”孙文浩(青山区法院)等一批新的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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