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禁毒特别联大
为加强国际合作,打击吸毒、贩毒的非法活动,联合国分别于1990年和1998年两次召开了禁毒特别联大。特别联大是联合国大会特别会议的简称。
目录
第一次禁毒特别联大于1990年2月20日至23日在
1998年6月8日至10日,联合国第二次禁毒特别联大——第52届联大关于毒品问题的特别会议在联合国总部召开。来自150多个国家的代表和国际观察员在为期3天的会议上,交流了各国的禁毒情况和经验,审议了全球面临的禁毒任务,制定了跨世纪的禁毒战略。以国务委员罗干为团长的中国代表团参加了此次大会。大会提出以10年时间,即在2008年前实现全球毒品需求大幅度减少的目标。会议通过了《政治宣言》、《减少毒品需求指导原则宣言》和《在处理毒品问题上加强国际合作的措施》等三项决议。《政治宣言》提出了今后5年和10年内国际药物管制和禁毒目标,规定在2008年前使全球毒品需求大量减少。
《减少毒品需求指导原则宣言》提出“全面、均衡和协调”地解决毒品问题的做法,既注重解决毒品供应、又注重减少需求。为此,这项宣言强调加强国际合作、建立社区成员之间的伙伴关系,对青少年等社会群体给予特别关注。《在处理毒品问题上加强国际合作的措施》则在打击兴奋剂犯罪、管制用于非法制造麻醉品的化学物质、促进禁毒司法合作、打击贩毒洗钱、根除非法药物种植和促进替代发展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附件列表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