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灿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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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灿玉,男,汉族,1961年9月出生,山东莱芜人,198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淄博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
1978.08—1982.07 山东农学院林学系林业专业学生
1982.07—1984.07 德州市齐河县农业引用外资项目办公室工作
1984.07—1985.07 莱芜市科协工作
1985.07—1991.07 莱芜市委研究室干部、副主任、主任
1991.07—1993.01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正科级秘书
1993.01—2001.04 莱芜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兼市档案馆(档案局)馆长(局长)
2001.04—2002.12 莱芜市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2.12—2006.12 莱芜市钢城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6.12—2011.11 高青县委书记兼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委党校校长
2011.11—2012.03 淄博市政府党组成员(正县级)
2012.03— 今 淄博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
负责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环境保护、规划、人防、城管执法、重点工程、测绘、住房公积金管理、房管、公用事业、城市地下管线管理、生态水系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中分工的工作。
分管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人防办、市城管执法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淄博新城区开发建设办、市生态水系建设指挥部、市房管局、市公用事业局。
负责新区建设工作;主持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工作。
联系市邮政管理局、济南铁路局淄博车务段、淄博铁塔公司,驻淄邮政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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