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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规矩

2015年1月13日,在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出了“政治规矩”一词,由此这一提法走进了公众视野并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习总书记强调,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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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3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讲话中的一个词引发外界关注:“政治规矩”。他提出,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而在1月16日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习近平进一步提出,“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要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这是一条根本的政治规矩”。“政治纪律”是党内常态话语,经常被提及,但“政治规矩”的提法则比较罕见。

“政治规矩”是一个新词,也是理解当下中国政治思路的一个关键词。新概念的提出,通常有其问题背景。可以说,在今天重新提倡政治规矩,其本质就是为了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内团结统一、重塑党组织的纪律性和约束力,净化党的政治生态。

概念内涵

什么是党的规矩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一个人,没有规矩,很难成为一个合格的社会人;一个拥有8600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纪律和规矩,就注定成为一盘散沙。

为什么这么说?是因为,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需要保持执政党的团结统一。要达到这个目的,不仅需要一套严密的组织体系,需要全党成员的高度自觉,也需要制度约束——这就是纪律和规矩的作用。

革命战争时期,为了“上下同欲者胜”,需要规矩;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为了凝聚全党、团结一心啃下硬骨头,同样需要规矩。

那么,党的规矩到底包括哪些?

习近平对此有过总体论述。具体说来,党的规矩包括四个方面:第一,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第二,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

遵守的刚性约束;第三,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第四,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

从宽泛的外延说,中国共产党党员也都是中国公民,因此必须遵循国家法律,这毫无疑问;从党员的身份来说,党章等党内规章制度作为硬性的约束,也需要每个党员遵守。而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宣传纪律等在内的“党的纪律”,既然已经明确成文,自然也就成为约束和指南。那么,为什么说“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政治规矩?

政治规矩包括哪些

“政治规矩”确是一个新词,也是理解当下中国政治思路的一个关键词。

新概念的提出,通常有其问题背景。而作为总书记,习近平为什么要提出遵守政治规矩呢?无疑,是因为党内存在不遵守政治规矩的表现。

在近日出版的《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习近平对于“不守政治规矩”的现象有所总结。

比如,在原则立场上,不守规矩主要体现为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包括“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摇摆”,“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公开发表反对意见”,甚至是“对中央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口无遮拦,毫无顾忌”。

又比如,在党内团结方面,不守规矩的主要体现,是“团团伙伙”、小山头、小圈子、宗派主义。2013年和2014年,习近平两次在不同场合表示,党的干部来自五湖四海,不能借着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场合,搞小圈子、拉帮结派、称兄道弟,“宗派主义必须处理,山头主义必须铲除”。

为什么?因为这涉及到全党的“团结统一”。山头主义和宗派主义的出现,本质上就是“党内有党”,不仅可能在上情下达、方针执行上打折扣、搞对抗,甚至可能形成“门客、门宦、门附”的封建人身依附关系,在政治上形成一

种抱团化、互相支持、互相提携的利益交换关系,使政治“潜规则”大行其道,破坏党的风气和统一。

习近平反复论及的另外一个规矩,就是“组织”的重要性。要有组织、体现组织,就要体现程序意识。

作为党员,组织性体现在哪里?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遵循组织程序、听从组织安排、重大事项向组织请示报告。习近平批评道,现在许多干部没有程序意识,“迈过锅台上炕”,或者是做先斩后奏的“事后诸葛亮”。

这种情况,主要体现为“组织意识淡漠、不向组织请示报告”,比如子女在国外定居、个人有几本因私护照、随意外出不报告、个人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不报告等。而这些,往往也是干部出问题的苗头,在近年来落马的官员中屡见不鲜。

政治意识不强、组织意识不强,一个干部就不免目中无人、心中无畏,甚至可能衍生出管不好身边人、擅权干政、干预选人用人、打招呼说情等问题。这都是不守规矩的表现。

可以说,在今天重新提倡政治规矩,其本质就是为了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内团结统一、重塑党组织的纪律性和约束力,净化党的政治生态。

打破官场灰色心态

讲政治规矩,事关“破”,也事关“立”。破除积弊、立下新规,“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

对反腐性质认识的灰色心态

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对于反腐的态势,习近平下了“依然严峻复杂”的判断。这场“输不起的斗争”,注定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

这着实打破了一些人此前的“观望”心态。这种心态,通俗地说,就是认为“反腐败是刮一阵风,搞一段时间就会过去”,大不了“现在打枪,暂且低头”。

但十八大以来的反腐风暴的持续之久、力度之大,已经给予了这种心态以事实上的打击。十八大以来,以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大老虎”的倒掉为标志,对高级干部的查处力度称得上“前所未有”。仅2014年,中央就立案查处了54名中管干部。同时“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原则下,即使是“蝇头小吏”,只要违纪违法,也逃不过高压的反腐态势。

那么,反腐败的力度如此之大,是不是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是不是如一些人说的那样,“不反腐亡国、真反腐亡党”?

当然不是。习近平在多个场合论述道,不反腐确实有亡党的危险,真反腐才能净化党的肌体,才能真正兴党兴国。至于查处了多少高级干部、和以往相比力度加大了多少,习近平也说,“不要算这个账,有贪必反,有腐必惩”,“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凡腐必反,除恶务尽”。

之所以有观望的灰色心态,说到底,还是因为对反腐败斗争性质的认识出了偏差,低估了中央对反腐的决心和态度。

反腐败是一件“得罪人”的事情。但如果不得罪成百上千的腐败分子,就要得罪13亿人民。这是一笔再明白不过的“政治账”、也是一笔人心向背的账。之所以对腐败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说到底,就是为了赢得党心民心。

还有一些人,将反腐认为是“政治斗争”、“排除异己的工具”,这种心态就更加错误甚至是荒谬了。无论是已经被公诉的官员,还是一些落马贪官的写的“忏悔录”,都已经明白无疑地交代了违法乱纪的事实,铁证如山,不容置喙。

也就是说,反腐从来不是什么“个人恩怨”。正因此,我们才说,无论是谁,无论担任过什么职务,只要违反党纪国法,都绝不姑息。在反腐问题上,没有谁能当“铁帽子王”。

打破对反腐性质的错误认识和错误心态,就是要明确一条政治规矩:在思想上、认识上,要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对反腐“负面效应”的灰色心态

在高压的反腐态势下,还有一种灰色心态,认为反腐具有“负面效应”。

这种效应,习近平在一些场合也论述过,就是“认为反腐败查下去会打击面过大,影响经济发展,导致消费需求萎缩,甚至把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与反腐败力度加大扯在一起;有的人认为反腐败会让干部变得缩手缩脚、明哲保身,不愿意干事了”,等等。他也明确指出:这些认识都是不正确的。

比如,中国的经济的下行压力,一方面受到国际经济不景气的影响,而在内因方面,则是受到经济结构调整、化解过剩产能、产业升级等多方面影响。如果说以往公款消费、公款购买奢侈品等“消费需求”是以腐败为支撑的话,这种消费也注定是畸形的、不健康的需求。去除这种“拉动经济”的毒瘤,也是为使经济更健康、更持久地发展。

而反腐,是不是会让官员不敢干事儿、明哲保身?

这需要厘清逻辑。有些贪腐官员,在位时的确称得上是“能吏”。因此,有一些人也会议论,“做了那么多工作,就这一点小事就要抓住不放”?

并非如此。这些官员被查,并非因为做事,而是因为贪腐。同时,他们在位时的“能干”,很多时候也是凭着游走于灰色地带、以“擦边球”甚至是违纪违法方式完成的。查处这些官员,不仅是肃贪,也是对官场政治生态、政治规则的一种重塑。

还有一种灰色心态值得注意。八项规定出台之后,大多数干部觉得解脱了、身心舒畅,家庭也有亲切感了。但也有官员感到“失落”,觉得身上的约束多了,以往的“风光”不再,发出“为官不易”、“官不聊生”的感慨。

能感叹“为官不易”,说明以往为官太易。因为现在要求的、提倡的,都是基本的政治伦理。习近平也在谈到这种错误心态时说:“看来,减少应酬要进一步提倡,健康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要进一步提倡。”

“官不聊生”的说法,事实上也是官僚主义心态在作祟,把自己当成高高在上的“官老爷”,而不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作为公仆,就不应该“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表态,盲目铺摊子、上项目,最后拍屁股走人,留下一堆后遗症”,也不能“对上吹吹拍拍、曲意逢迎,对下吆五喝六、横眉竖目”,更不能“不给钱不办事,收了钱乱办事”。

打破这种心态,也是为了让官员更自觉地守规矩、明纪律,不仅不能明哲保身,反而要更加“为官有为”。

对“为官责任”的灰色心态

讲规矩、明纪律,是为了让党员干部更加明白自己的责任,明白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要打破对于“责任”的灰色心态和认识。其中最需要明确、也最能反映反腐趋势和走向的,是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从“主官”的角度说,立政治规矩,就是要打破当“太平官”、“甩手掌柜”的灰色心态。

比如,习近平指出,有的党委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有的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每年开个会、讲个话,或签个责任书就万事大吉了;有的对错误思想和作风放弃了批评和斗争,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疏于教育,疏于管理和监督,放任一些党员、干部滑向腐败深渊;还有的领导干部只表态、不行动,说一套、做一套,甚至带头搞腐败,带坏了队伍,带坏了风气。

也有的心态认为,只要干部没有腐败问题,其他问题就都可忽略不计,没有必要加以追究,也不愿意加以追究。或者认为自己没有腐败问题就行了,其他问题都不在话下,没有什么可怕。

也有的主官很“委屈”:腐败现象,很多是之前的“政治遗产”或者当地的政治生态问题,跟自己的任内“没有太大关系”。习近平在批评这种心态时说:不能新官不理旧账”,不能“失之于宽、无能为力”,出了事,要追责。

说到底,出现领导干部“不敢抓、不敢管”的现象,主要还是因为有“鸵鸟心态”,唯恐得罪人、丢选票。

在消极腐败现象面前当好人,在党和人民面前就当不成好人,二者不可兼得。

而在执纪的纪委方面,有的地方担心查办案件会损害形象、影响发展,有时存在压案不办、瞒案不报的情况。因为“在一口锅里吃饭”,所以很难监督别人。有的地方纪委领导甚至对反映同级党委领导干部问题的同志说:你不要讲了,我们也没有听见。

这种状况很不正常。要打破“打成一片”、“一口锅里吃饭”的心态和现状,就要明确纪委的相对独立地位,建立双重领导制,让纪委能够“一心一意履行监督职责”。有问题不报告、不反映、也不惊动的“好官我自为之”心态,在“立规矩”的今天,必须“俱往矣”。

对官场“潜规则”的灰色心态

其实,树立政治规矩,就是在向一些官场的“潜规则”开刀。

习近平罗列了这些现象。他指出,在思想政治上,一些人信奉“马列主义对人,自由主义对己”,“两个嘴巴说话,两张面孔做人”;在组织生活中,一些人信奉“自我批评摆情况,相互批评提希望”,“你不批我,我不批你;你若批我,我必批你”,“上级对下级,哄着护着;下级对上级,捧着抬着;同级对同级,包着让着”;在执行政策中,一些人信奉“遇到黄灯跑过去,遇到红灯绕过去”,“不求百姓拍手,只求领导点头”;在干部任用中,一些人信奉“不跑不送、降职停用,只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在人际交往中,一些人信奉“章子不如条子,条子不如面子”,“有关系走遍天下,没关系寸步难行”。

官场“潜规则”,看起来无影无踪,却又无处不在,听起来悖情悖理,却可畅通无阻,成为腐蚀党员和干部、败坏党的风气的沉疴毒瘤。对待“潜规则”,一些党员干部或是认为无可奈何,或是持默认态度,甚至以深谙其道为荣。

这些心态,说到底,都是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等的,也是不遵守政治规矩的体现。

而“潜规则”的蔓延后果,即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换句话说,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不遗余力推行的作风建设和反腐斗争,就是向这些官场陋习开刀,重塑政治生态、营造清明政治环境。立规矩,就是“破中求立”。

归根结底,对“潜规则”的默认、对自我要求的放松,都是对党员干部身份认识的不清楚。

比如,有贪官落马之后说,“我的一个批示可以让一个企业获得巨大利益,可以让亲朋好友获取好处,可以让一个人改变处境,可以办事顺利、一路绿灯”,认为自己手中的权力,和获得的“收益”是不成正比的,产生心态扭曲。也有的官员认为自己“当公务员收入不高,约束又多,同在企业工作或下海经商相比牺牲了很多”,是一种奉献。

但习近平早已说明,“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干部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当干部”。以为“法不责众”,认为“检查一阵子,享受一辈子”的随波逐流的心态,在重塑政治规矩、严明政治纪律的今天,是再也行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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