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果洛州中级人民法院始建于1957年9月,内设11个庭室,辖玛沁、甘德、达日、班玛、久治和玛多县6个基层人民法院。
- 地址
- 青海省果洛州大武镇班玛路90号。
- 邮编
- 643000
- 电话
- 09758383730
- 成立时间
- 1955年
目录
1955年2~6月,抽调扎西尼玛等3名干部着手筹建果洛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同年7月正式成立;1957年10月,经选举,扎西尼玛任果洛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1967~1968年,对公检法机关实行军事管制;1969年12月,果洛州革命委员会保卫部成立后,法院工作职能由保卫部替代,1973年2月,恢复果洛州中级人民法院,修风元任代理院长,同时撤消保卫部,成立刑事、民事审判庭和办公室。
中院内设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七个审判业务部门;研究室一个综合审判部门;办公室、政治部、监察室三个司法行政部门。
近年来,在州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上级法院的大力支持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动力,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大力弘扬团结、奉献、责任、执行理念,围绕学习、自律、规范、创新工作思路,强化队伍素质,提升司法能力,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呈现出团结和谐、奋发进取的大好局面,机关效能和文明素质明显提升,整体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多项工作创出了亮点,得到州委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
从2006年至2013年,在青海全省法院系统年度综合考核评比中,果洛州中院连续八年名列青南地区(黄南、果洛、玉树三个藏族自治州)首位,创造了果洛法院的历史。
2009年,中院立案庭荣获全省“巾帼文明岗”称号;
2010年,中院党支部荣获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党支部”称号;。
2011年,分获全州“优秀领导班子”、“优秀综治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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