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名称
-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西路109号
- 电话
- 028-12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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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10月,前身为成都市人民法院,全院现有正式在编人员482人;内设25个庭级部门,审判业务部门12个,审判综合部门3个,行政综合部门10个。成都中院下辖19个行政区和1个高新区共20个基层法院,58个人民法庭。近几年,成都中院年均受理案件2.5万余件,全市法院案件增幅年均达15%左右。成都中院现有审判及办公楼于1994年投入使用,座落于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西路109号,占地13.6亩,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
一、刑事审判第一庭
职能:依法审判除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以外的一、二审刑事案件;办理其他有关的刑事审判工作事宜;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
二、刑事审判第二庭
职能:依法审判刑事一审、二审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案件;办理其他有关的刑事审判工作事宜;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
三、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
职能:依法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以及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中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审理当事人为未成年人的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未成年人犯罪的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其他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等。
四、民事审判第一庭
职能:依法审判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人格权利、承包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人事争议、除担保物权纠纷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以外的其他物权纠纷、承包合同纠纷、特殊类型的侵权纠纷、不当得利纠纷和无因管理纠纷案件的一审、二审案件;指导人民法庭的工作;办理其他有关民事审判工作事宜;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相关民事审判工作。
五、民事审判第二庭
职能:依法审判担保物权纠纷、除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四庭审理范围以外的合同纠纷、除民事审判第三庭审理范围以外的与公司、证券、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和企业破产等的一审、二审案件;办理其他有关的民商事审判工作事宜;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相关民商事审判工作。
六、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庭)
职能:依法审判知识产权纠纷、不正当竞争和垄断纠纷、信用证纠纷和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一审、二审案件;办理其他有关的民商事审判工作事宜;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相关民商事审判工作。
七、民事审判第四庭
职能:依法审判房地产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的一审、二审案件;办理其他有关民事审判工作事宜;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相关民事审判工作。
八、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
职能:依法审判一、二审行政案件;办理其他有关的行政审判工作事宜;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依法办理应由本院审理的各类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赔偿确认案件。
九、立案一庭
职能:负责本院各类案件登记立案和审查立案工作;依法审理管辖争议案件;依法实施诉前保全、起诉时提起的财产、证据保全措施;负责司法救助工作;办理其他有关的立案工作事宜;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立案工作。
十、立案二庭
职能:负责本院申诉复查信访接待工作;负责不服全市基层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提出的各类申诉以及再审申请审查工作;办理其他有关的申诉复查信访接待工作事宜;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申诉复查信访接待工作。
十一、审判执行监督庭
职能:依法审判应由本院管辖的各类再审案件、减刑假释案件;依法处理全市两级法院执行过程中的案外人异议、不予执行国内仲裁裁决和公证债权文书申请及相关异议;监督全市两级法院已结执行案件;办理其他有关的审判执行监督工作事宜;监督指导全市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执行监督工作。
十二、执行工作局
职能:负责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负责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负责有关执行、争议的协调以及委托执行、提级执行、指令执行等其他事项的管理。
执行工作局内设执行一处、执行二处、综合处。
十三、办公室
职能: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公务;负责院长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安排;负责综合性会议的协调工作;负责全市法院信息的收集、编辑和上报工作;承担本院涉及全局性的文秘材料起草工作;负责全市法院综合治理组织协调和联络信息工作;负责机要、档案、保密、院志等工作;负责本院目标管理工作;负责上级部门和本院领导督办和批办事项的督查、督办和院长“四公开”平台工作;负责与人大、政协联络工作;负责本院计算机网络维护、安全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本院人员因公出国政审及手续办理和外事接待的联系工作;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司法公务相关工作。
办公室内设秘书科、综合科、档案科(院志办)、督查督办科、外事接待科。
十四、信息化工作处
职能:负责全市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我院计算机网络维护、安全保护和管理,指导基层法院计算机网络建设工作。
(结合本院实际工作需要,信息化工作处成立后暂与办公室合署办公。)
十五、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
职能:指导全市法院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负责专项物资装备、通讯设备的计划、管理及分配;管理本院机关行政事业经费、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投资和公费医疗;负责院机关后勤管理、设备维修和保障工作;负责院机关保卫工作;指导人民法庭和审判庭建设;指导监督诉讼费的收缴、使用、管理工作;指导基层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的相关工作。
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内设车管科、财务科、行管科、装备科(基建办)、保卫科、机关服务科。
十六、研究室
职能:负责组织全市法院的调查研究工作和适用法律、政策的研究指导;承担《当代法官》、《审判研究》、《示范性案例专刊》和《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年报》的编辑工作;承担与审判工作有关的给人大常委会的专项报告的起草工作;承担舆情监控职能;组织协调全市法院司法宣传工作;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调研、宣传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研究室内设调研科、宣传科。
十七、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委员会办公室)
职能:负责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及对全市基层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指导;负责司法统计工作并运用数据宏观管理审判质量与效率;负责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并微观管理审判质量与效率;负责案件流程管理工作并动态管理审判过程;负责本院审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审判管理办公室内设质效管理科、审委会工作科。
十八、技术室
职能:统一办理本院审判、执行工作中的鉴定、审计、评估、拍卖等委托工作;办理基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中的鉴定、审计、评估、拍卖等委托工作;负责死刑执行中的技术指导、监督和确认死亡的工作;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技术工作。
十九、法警支队
职能:负责司法警察警政、警务工作;警卫法庭、押解人犯、送达有关法律文书;执行死刑;配合有关审判庭和执行工作局的执行事项;协助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做好院机关保卫工作,维护机关秩序;管理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工作。
法警支队内设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警政科、警务科。
二十、监察室(与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合署办公)
职能:负责领导和管理全市法院系统的监察工作,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行政纪律情况;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
二十一、政治部
职能:负责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干部队伍思想教育、表彰奖励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鉴定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负责全市法院人员招录工作;负责本院干部工资、福利管理工作;负责本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成都市法官协会管理工作;协助地方党委管理基层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协助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工作;负责党组会议和中心组学习会务工作。
政治部内设干部处、宣传教育处、法官管理处(书记官处)。
二十二、机关党委
职能:负责本院机关党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等工作;对党员干部进行监督;负责本院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法官文化建设;领导本院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本院计划生育工作。
机关党委内设办公室。
二十三、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职能:负责本院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学习、服务工作。
近年来,成都法院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认真履行审判职能,深入推进“两权”改革,扎实开展“双好”活动,用活抓点带面工作方法,积极发挥信息化的支撑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为统筹城乡试验区建设、灾后重建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提供了积极的司法保障。
在审判工作上,深入推进“两权改革”。针对法院院、庭长的审判管理权边缘化等带有普遍性的问题,2007年9月,成都法院在全国法院率先探索了审判权与审判管理权有效运行与制约监督的“两权改革”,2008年9月在全市法院全面推开。通过改革,对院、庭长的审判管理权和法官的审判权进行了职责明晰,并研发了配套的管理软件,实现点、线、面体系化管理,点上管住重点案件、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线上管好主要审判流程及关键节点,面上做好类案的研讨、指导。改革取得明显效果:全市法院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不断下降,审判质量明显提高;信访率不断降低,社会评价普遍趋好;法官违法违纪率不断下降,腐败现象在源头上得到遏制。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视察后予以充分肯定。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作出重要批示,并亲临市中院调研,指出“两权改革”是做应用文,解应用题,既有理论价值,又有实践意义,要求全国法院参照学习。专家和媒体评价“两权改革”是中国特色审判运行机制的“微观样本”。应最高法院、省高院邀请,市中院先后10次为全国3000余名高级、中级和基层法院院长作“两权改革”专题讲座。
在执行工作上,大力推行“分权制衡、层级管理”机制。运用“两权改革”的理念,积极构建分权制衡、层级管理的执行工作机制。在分权制衡上,实行执行调查权、执行实施权、执行监督权、执行事务权“四权”分离;在层级管理上,院长、局长、处长、执行长“四级”行使执行审批权,局务会、处务会、执行小组会“三级”逐级行使执行决策权。四川省高院向全省法院推广市中院经验。
在能动司法上,着力强化前瞻调研。对“5.12”特大地震、统筹城乡发展以及“6.5”公交车突发事件中的法律难题深入调研,提出应对建议,为党委政府提供有效的司法建议,增强了能动司法的前瞻性和有效性。其中,提出的预防和减少灾后救助、重建中可能引发的行政诉讼的法律建议受到温家宝总理的充分肯定并批转川、陕、甘政府参考。公开出版了《破解》、《应对》两本共计77万字的涉灾法律套书,为省内和玉树、舟曲等灾区处理涉灾法律问题提供了参考和借鉴。
在队伍管理上,积极构建业绩考评体系。根据法官职业特性,积极构建以审判业绩为核心、德能勤绩廉并重的法官业绩考评体系,客观、公正地评价法官行使审判权、执行权的效果效率。配套研发了具有“全景记录、客观评价、动态反映、永久纪念”四大特点的法官业绩记录评价软件,实现了法官工作网上记载、业绩网上考评、结果网上反馈,有效地激发了队伍的整体活力。
在工作方法上,抓点带面破解难题。针对案多人少、当事人诉讼耗时较长问题,在锦江法院进行速裁机制改革试点并在全市法院推广,实现了基层法院用1/3的审判力量把80%的简单案件办快,用2/3的审判力量把20%的疑难案件办精,取得了既提高效率又提高质量的“双好”效果;根据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新要求,在高新区法院进行了“网络6+1”审判公开示范并向全市法院推广,建立了成都法院审判公开网,通过互联网公开立案、开庭、裁判文书、诉讼证据、执行等六大类信息以及动态诉讼引导,实现了诉讼主要环节信息的全面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同时,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法院开展了“大调解”示范和推广工作。为破解门难进、脸难看等“四难”现象,在成华区法院启动了司法便民示范工作。
在工作载体上,持续开展“双好”活动。针对法院、法官存在内外部压力大的问题,深入、持续开展了“服务统筹城乡试验区建设,树立人民法院好形象,争当人民信任好法官”活动。活动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破解牵动法院全局、制约法院科学发展、影响法院“双好”形象的重难点问题,实现法院工作科学良性发展;积极开展以“接近司法,凝结信任”为主线的系列活动,拉近司法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加强队伍勤政廉政建设,营造了清正廉洁、勤奋敬业的良好氛围,努力实现外部有好形象,内部有好氛围,审判有好效果,社会有好评价。活动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实践和升华了“与时俱进,勇争一流”的成都法院精神,评选产生了“十大特色”和“十大亮点”工作。专项社会调查显示,广大社会公众对成都法院和成都法官形象表示满意,90%以上的受访社会公众认为成都法院工作和形象在不断提升。
在工作支撑上,全面加强信息化建设。认真贯彻科技强院方针,坚持“以应用促发展”的原则,积极加强信息化软硬件建设,不断深化信息化手段在法院工作中的应用,相继建成了局域网、连通中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的广域网和面向社会公众的互联网,自主研发应用了“两权”运行管理、执行分权制衡层级管理、法官业绩记录评价、信访“四公开”、督查督办等涵盖审判执行、政务管理、队伍建设、后勤保障等各个领域的43个主要软件系统,全面实现了网上办案、办公、办事和办会,有力地促进了法院工作的规范和提升。四川省高院运用我院开发的软件构建了全省法院的信息化体系。最高法院领导充分肯定成都法院信息化建设是全国法院的排头兵。
近年来相继被最高人民法院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和集体二等功,并作为成都市唯一的市级机关荣获2013年“四川省最佳文明单位”称号。2013年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中级法院执行工作目标管理一等奖,全省法院争创“两个一流”素质能力优胜奖,全省法院争创“两个一流”工作综合特等奖,全省法院争创“两个一流”班子建设优胜奖,全省法院督查联络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新闻宣传工作考评先进单位,全省法院信息化工作综合考评一等奖,全省法院司法统计工作一等奖,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先进单位,全省法院优秀“法庭报道”优秀节目,四川省反假币工作先进集体,2014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评为司法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司法理论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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