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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市石拐区人民法院

石拐区人民法院内设政治处、办公室、立案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法警大队、研究室、五当召人民法庭共计12个部门。现有在编干警29人。
地址
包头市石拐区人民法院
电话
04728720110
邮编
014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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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拐区人民法院内设政治处、办公室、立案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法警大队、研究室、五当召人民法庭共计12个部门。现有在编干警29人,全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有法学硕士研究生2名。2014年11月,坐落在石拐新区的新审判综合楼落成并投入使用。审判综合楼建筑面积7690平方米,设置了大、中、小6个审判法庭,1个少年法庭、2个调解室,建成了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室、执行指挥中心等功能区域。

内设机构 

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政务工作;办理院务会;起草综合性材料;负责文秘、机要、网络、保密、资料、文书、档案及办公自动化的管理;负责新闻宣传、普法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管理本院所属的国有资产;负责本院的武器、服装、车辆等专项物资装备的计划购买、发放、管理工作;负责本院两庭建设;负责本院机关财务和诉讼费管理;负责本院机关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接受市中级法院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

法警大队: 负责本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警卫法庭、维护审判秩序、押解犯罪嫌疑人;安全检查、送达法律文书、值庭时负责传带证人、鉴定人、传递证据材料;配合有关审判和执行局的执行事项;负责机关安全警卫;接受市中级法院法警支队的统一指挥、调配。

刑事审判庭: 依法审判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防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等可能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以下的一审案件;接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二庭的监督、指导。

立案庭: 对本院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登记立案;办理本院领导和上级机关批办、转办的各类申诉、申请再审案件的审查立案工作;审查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申请再审案件,认为可能有错误的,提请院长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处理;办理上诉卷宗的审查送达,办理其他法院的委托送达;调解简易民事纠纷;办理诉前保全程序;接受市中级法院立案庭的监督、指导。

民一庭: 依法审判有关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劳动争议、物权纠纷的一审案件;审理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接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三、四庭的监督、指导。

民二庭: 依法审判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一审合同纠纷案件;依法审判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一审案件;审理申请撤销相关仲裁的一审案件;依法审判有关知识产权的一审案件;审理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有关的民事纠纷;审理与破产有关的纠纷;接受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二、五庭的监督、指导。

审判监督庭: 审判当事人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再审刑事、民事(不含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刑事、民事(不含知识产权)、行政案件;接受市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庭的监督、指导。

政治处: 负责本院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按时依照“法官法”对法官等级的晋升、批报;负责本院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工作;协同区委组织部做好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办理有关任免手续;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绩效考核的日常管理、跟踪。

行政审判庭:依法审判一审行政案件;审查非诉行政案件;接受市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庭的监督、指导。

执行局: 执行本院一审再生效判决、裁定及调解协议中关于财产的决定;执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及本院受托执行的案件;负责市中级法院指定执行案件;办理执行申诉案件的查处;参加全市法院系统的执行行动。接受市中级法院执行局的领导。

研究室:负责研究审判、执行工作中的法律政策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办理具体适用法律政策问题的请示、回复工作;进行指导性案例、参考性案例、典型案例的编写工作;及时司法建议的报送、向上级机关报送信息,反映本院工作动态和工作中的新举措、新成绩、新经验。

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本院各类案件评查工作,落实本院的评查办法,完成结案前评查工作;负责法律文书评查、审判业务评查;针对评查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裁判文书上网;承担司法统计、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工作;负责定期收集、分析和发布反映案件审判质效的评估数据;负责审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审判委员会决定、决议的执行。

信访办:负责接待和处理群众日常来信来访;对信访信息进行收集、统计、分析,建立和完善信访台帐;承办信访案件、对已办结的信访件进行审查、归档;与本院庭、局、队及有关部门共同协调解决重大上访事宜。

五当召法庭:依法对吉忽伦图苏木辖区的各类民商事案件进行审查立案;负责日常接待、诉讼指导工作;负责宣传法律法规、为当事人提供服务。

法院建设

近年来,石拐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历史机遇,围绕构建法治社会总体目标,不断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题,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全力提升审判质效,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职责使命,积极推进地区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为着力打造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优秀法院而不懈努力。

所获荣誉

近年来,石拐区人民法院连续五年荣获“全市法院系统集体三等功”,全市法院系统文体活动“团体二等奖”,立案庭荣获“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先后有6名干警荣获“自治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自治区法院系统先进个人”、“自治区法院系统办案标兵”、“人民满意的好法官”、“调解能手”“妇女维权卫士”等荣誉称号,多名干警荣获 “个人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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