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办公楼现位于绵阳市科创园区子云街北段62号。全院现有人员170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5.88%,其中博士1人,硕士30人,占总人数的18.2%。
- 名称
- 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地址
- 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园区子云街北段62号
- 邮编
- 621000
- 电话
- 0816-2326696
- 成立时间
- 1951-06-10
目录
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为川西人民法院绵阳分院、四川省人民法院绵阳分院、四川省绵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49年12月21日绵阳解放,25日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8兵团派军事代表接管"四川高等法院绵阳分院"和"绵阳地方法院"。1951年6月10日成立"川西人民法院绵阳分院",1952年9月1日更名为"四川省人民法院绵阳分院",1955年2月1日更名为"四川省绵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58年10月1日,因行政区划变更,绵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先后曾管辖绵阳、安县、梓潼、彰明、罗江、德阳、绵竹、什邡、广汉、金堂、北川、江油、平武、青川、剑阁、昭化、广元、旺苍、遂宁、三台、中江、盐亭、蓬溪、射洪、潼南等25个县法院。1983年11月和1985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先后将绵阳地区划分为德阳、绵阳、广元、遂宁4个省辖市。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现设有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少年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技术室、法警支队、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监察处、信访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等共计19个内设机构。
因工作成绩比较突出,2007年被四川高级人民法院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2008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抗震救灾先进集体”;2009年被人民法院报社评为“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2010年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2010年荣获“全省法院司法调解先进集体”;2011年荣获“全省法院服务灾后重建先进集体”;2012年荣获“四川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2013年荣获“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2014年获省法院“集体嘉奖”;多次受到绵阳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