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地址
- 凉山州西昌市三岔口南路275号
- 邮编
- 615000
- 成立时间
- 1953年
目录
凉山中远下辖会理县、会东县、冕宁县、德昌县、宁南县、盐源县、昭觉县、越西县、雷波县、甘洛县、喜德县、普格县、布拖县、金阳县、美姑县、木里县和西昌市等17个基层人民法院。
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共有16个办事机构,即: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庭)、政策法律研究室、司法警察支队、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监察室(中共凉山州纪委驻州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与其合署办公)、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近年来,全州两级法院以党的十七、十八大精神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不断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司法作风建设和司法廉政建设;以公正、中立、平等、和谐的现代司法理念为引领,始终推进“钢班子铁队伍”工程;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突破,加大对全州基层人民法院主要领导干部的协管力度,规范干部选任,积极推荐中层干部缺位竞争上岗,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交流、上挂、下派制度;以教育培训为抓手,完善“课堂讲授、课题调研、异地培训”教学模式,打造“政治业务排头兵”;以监督管理为重点,从审判质量、效率、流程、层级和绩效等五个方面,创新完善审判管理,建立审务督察制度,促进制度建设常态化。通过配强班子、选准干部、建好队伍、打牢基础、聚集人才等举措,锻造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公正、作风优良的凉山“政法铁军”。
今后,凉山法院系统将以十八大精神为统领,结合思想实际、工作实际、按照上级法院工作部署,突出实践特色,坚持学以致用,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干警头脑、指导工作、促进发展、深入把握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方向,准确把握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眼点,紧紧围绕“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努力构建和谐凉山”的工作主题,更加自觉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州委“立足资源、拓展‘两线’、开发‘三江’、发展‘三带’经济、打造‘一核、一极、五区、多点’、统筹区域城乡协调发展”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总结经验,不断探索推广加强队伍建设的新思路、新途径、新办法,不断提高队伍素质能力;进一步查找不足,完善制度机制,采取切实可信措施,不断转变队伍作风。加强“两庭”建设,实现四级联网,实现全州法院系统办公现代化,着力创建公平、正义、廉洁、高效的法治环境。
2008年凉山中院被四川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单位,被四川省高级法院表彰为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督办联络工作先进单位,被凉山州委、州政府表彰为全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先进单位、执行《凉山州2008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先进单位,中院刑二庭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2013年全州法院审判质效整体值为90.51分,首次整体跃入全省一流法院方阵。州法院荣获全省法院争创“两个一流”工作综合特等奖。2014年州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工作先进集体、马顺连同志被评为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喜德县冕山法庭等4个法庭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10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和调解能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