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伴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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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伴娘”闹得究竟有多狠?除了此前网上热传的多个“闹伴娘”视频外, 2013年,出现“泰安伴娘事件”,当时只有16岁的伴娘衣服被扒光,事后涉案人员则受到了法律严惩。前不久,女艺人柳岩当伴娘也被“闹”了一次……由此可见,“闹伴娘”并非孤例。
值得深思的是,尽管舆论对这种陋习几乎是一边倒的批评之声,但“闹伴娘”的事例依旧会时不时地被曝光。近日,仍有媒体报道,有一位女士担心当伴娘时遭“整蛊”,要求签“禁闹婚协议”才肯出场。
有些地区“闹伴娘”的习俗仍然有,甚至存在着一条与之有着密切关系的“生意链”:为了预防“闹伴娘”时出现的种种风险,当地新娘流行不再找闺蜜、姐妹来当伴娘,而是通过婚庆公司雇佣一些年轻女孩子充当。有的是高校在校女生,更有甚者,或是一些陪侍人员。
参加闹房的人员:长辈和兄长基本不参与,亲戚不闹,都是邻居同辈、晚辈的闹,虽然有“三日无大小”之说,但大都是新郎平辈的或辈分更低的小伙,也有个别的已婚妇女也参与闹新娘。
闹洞房的对象大都是新娘,21世纪以来开始兴“不闹新娘闹伴娘”之说,使年轻的未婚小姑娘都不再愿意给人当伴娘;也出现了闹新郎的。
调查个案:2006年山东某村,男方到新娘家迎亲,新娘的小姐妹不让新郎接近新娘、象征性地推搡了伴郎两下(乱伴郎),入洞房后随新娘到达新郎家的两个伴娘拿彩条喷新郎、还不停地推搡他(乱新郎),新郎的同学朋友让新娘给他们点烟(“文闹”)。
职业伴娘:新娘喝多了,伴娘就必须挡酒;婚礼上总会遇到一些新郎的兄弟伙喜欢闹伴娘,有一次新郎的一个单身兄弟开伴娘玩笑,抱过去还要亲。
这种风俗自古以来曾被多次抨击和禁止过,仲长统曾批判过:“今嫁娶之会,捶杖以督之戏谑,酒醴以趋之情欲,宣淫逸于广众之中,显隐私于族亲之间,污风诡俗,生淫长奸,莫此之甚,不可不断也”。
闹伴娘对伴娘的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现实生活中中国一些村子依然存在这种恶俗。2010年,云南省某县下发通知要求全县领导干部和共产党员、单位职工不许参与低俗闹婚。
闹伴娘一旦超出“底线”,往往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河南某地区一例婚礼上闹伴娘的事件,结果四名性犯罪人被判强制猥亵妇女罪,刑期5年、4年不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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