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共有权人
- 中文名
- 房屋共有权人
- 分 成
- 按份共有和 共同共有
- 相 关
- 房屋
- 分 类
- 法律
目录
共有房屋一般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所谓“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共有的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房屋共有权保障共有人的权利。
首先,应了解此套房屋是否是您和您爱人的夫妻共同财产。按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房屋,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除非夫妻双方有特别约定。出售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房屋时,应当取得产权证上登记的房屋产权人(房主)的配偶的同意。如果是此套房产是您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房产证上只写您爱人的名字,您也是共有产权人。在转让时,应征得您的同意;如果是您爱人婚前的个人财产或是您二人婚后就此房产约定为您爱人的个人财产的,您爱人是有处分权的。
其次,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您爱人未经您的允许私自出售您可向法院主张该买卖行为无效。
一、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法继承人同时继承一套房屋的,可以按份共有,即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所继承的共有房屋申请办理《房屋共有权证》;也可以按共同共有,即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申请办理《房屋共有权证》。
二、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或法人同时出资购买一套房屋,一般按份共有, 即按出资比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办理《房屋共有权证》。
《房屋共有权证》的颁发方式:共有的房屋,由权利人推举的持证人收执房屋所有权证书,其余共有人各执房屋共有权证书一份。《房屋所有权证》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证书由市、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是指该房屋的所有权为两个公民或法人共同享有,是一个所有权同时归属两个主体享有的权属状态。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共有关系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类型。
三、由于双方共有房屋产权的共有关系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类型,因此,在处分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时也应分为两种情况:
1、处分按份共有关系的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时,按照两个所有者各自的份额,对房屋享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且也按份额分担义务。按份共有的双方均有权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但任何一方不经他方同意不得擅自处分房屋,且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获得权。
2、处分共同共有关系的双方房屋产权时,由于两个所有者对房屋享有平等的所有权,承担共同的义务,在这种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擅自处分房屋均属无效。当这种关系终止时,按照友好、协商的原则对房屋产权进行处理。有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处理;无协议的,根据等分的原则进行处理,并考虑共有人对房屋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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