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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营企业房产

是指不同的所有制性质的 单位之间共同组成新的法人型经济实体所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中文名
联营企业房产
外文名
Joint venture property
含    义
经济实体所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根    据
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

目录

联营企业将上述接收投资的房地产再转让时,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是谁?是投资者还是接受投资的企业?

根据《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48号)第一条规定,再转让时土地增值税纳税人为投资联营企业,而投资、联营企业应是接受投资企业,而且相应不动产投入时,所有权已归属于接受投资企业,再转让的主体只能是接受投资企业而不是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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