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持有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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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持有税
- 简 介
- 超过30平米住户征收持有税
- 持有税提议
- 通过税赋手段平衡市场
- 专家建议
- 通过市场化手段释放多余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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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国建设部的建议,凡是每个家庭人均住房面积超过30平米住户,必须要强行征收高额房产持有税。这种税的税率可以这样理解,每年每人必须上交上千元。如果交不起,那他的房产便会被没收。
2013年两会期间,《经济参考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大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都通过税赋手段来平衡房地产市场,用免税、抵税的手段来鼓励居民自住自用;用累进税率中高额的空置税、房产税、交易税,通过各种“惩罚性税收”抑制房地产市场投机行为。
类比国外情况,国内有专家建议,如果不采取税收调控的方式来增加多套房持有者的成本,不通过市场化手段来迫使其释放多余房子,则很难避免房屋空置浪费和房价上涨预期。
中国
持有成本几可忽略不计
柯先生在北京(楼盘)崇文门的国瑞城小区有一套77平方米的房子长期空着。
当朋友建议短期租出去,柯先生算了笔账。“按照房价每年10%的涨幅估算,这套总价400多万元的房子每年升值超过40万元。租出去每月租金差不多6000元,一年7万元左右。”
“关键问题是,一旦租出去,我将来都得重新装修。这房子才装修没几年,将来又要花几十万。”而房子每年闲着的费用也就3000元左右。所以,柯先生觉得房子即使闲着也比租出去划算。
像柯先生这样处置房产的人不在少数。不仅在北京,包括很多其他城市在内,在房价上涨收益部分面前,房屋的持有成本几乎可以忽略。
因此,国内才会有大量“房叔、房婶”坐拥几十套房产的中国式囤房现象。甚至各种职业的炒房团,以拥有多套房产为获利手段。
国内已经有专家呼吁,只有征收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收,才能抑制国内大量的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他们建议,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征收房产税、空置税、遗产税、赠予税,增加多套房拥有者的持有成本,用税收杠杆来迫使持有多套房的人释放存量房和空置房,来平抑畸形的市场供需,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抑制房地产过度开发和投资投机,也只有这样才能有的放矢地调控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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