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名称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解放东路488号
- 邮编
- 215007
- 电话
- 0512-68552100
- 成立时间
- 1983-03-01
目录
1994年,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建办公、审判大楼,搬入南环西路28号;2007年,再次改扩建办公、审判大楼,迁入解放东路488号。目前,全市现有基层人民法院10个,人民法庭34个。市中院共有内设部门26个。
苏州中院现有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民事审判四庭、少年审判庭、行政审判一庭、行政审判二庭、执行局(含执行裁决处、执行实施一处、执行实施二处、综合协调处)、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政治部(含法官人事处、综合处)、纪检组监察处、法官培训处、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支队、司法鉴定处等内设机构。
今年以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牢牢把握“法院工作与苏州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的定位,以执法办案、深化改革和自身建设为重点,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积极应对案多人少的巨大压力,努力办好每一起案件。今年1-10月,受理各类案件9866件,办结7333件,分别上升30.9%和30.2%。二是在当好全面深化改革推动者的同时,积极做好司法改革的落实者,探索开展的合议庭制度改革、司法公开网络平台建设等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三是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树立平和、厚重、正气、守法的良好品行,不断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
近年来,苏州中院被中政委表彰为“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获评“全国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先进集体”;被省委、省政府评为“2006-2010年全省社会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被省高院和苏州市记集体二等功3次,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全市“作风效能优胜单位”。多名法官被授予“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优秀法官”、“苏州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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