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名称
-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地址
- 江苏省宿迁市洪泽湖路135号
- 邮编
- 223800
- 电话
- 0527-84363862
- 成立时间
- 1996年12月
目录
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江苏省北部,成立于1996年12月。下辖沭阳县人民法院、泗阳县人民法院、泗洪县人民法院、宿豫区人民法院、宿城区人民法院5个基层人民法院,全市人口555万。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监督和指导各县区法院的审判工作,接受上级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对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内设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刑一庭、刑二庭、行政庭、生态保护庭、审监庭、执行局(下设执行实施处、执行裁决处、综合协调处)、司法鉴定处、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政治部(下设法官人事处、宣传教育处、综合处、机关党委)、办公室、监察室、司法行政装备处、法警支队等部门。
汤小夫,男,汉族,1964年11月生,江苏常州人,法学博士。现任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宿迁市第四届人大代表,江苏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
陈茂,男,汉族,1965年11月生,江苏沭阳人,法学本科。现任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
韩学艳,女,汉族,1970年10月生,江苏沭阳人,法学硕士。现任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
陈以强,男,汉族,1966年3月生,江苏宿迁人,法律硕士。现任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
陈保华,男,汉族,1960年10月生,江苏淮安人,法学本科。现任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
秦策,男,汉族,1968年6月生,江苏如皋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现为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挂职),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苏良波,男,汉族,1964年3月生,江苏宿迁人,法学本科。现任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
孙克杰,男,汉族,1962年7月生,江苏宿迁人,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现任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刘怀,男,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四级高级法官,现任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李其苏,男,汉族,1958年8月生,江苏泗阳人,法学学士。现任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
徐建华,男,汉族,1959年8月生,江苏沭阳人,法律本科。现任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
宿迁中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实际,改革创新,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题,全面加强司法能力和司法作风建设,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近年来,该院立足审判职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积极推行阳光司法,建立全省首个“阳光司法指数体系”,并建立阳光司法“2321”工程方便群众诉讼;在全国率先实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实现行政案件司法管辖和行政区域的完全分离。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司法改革、基层基础建设等跃上了新的平台,受到市委、市人大、上级法院和社会各界的充分好评,全市法官人均结案连续八年位居全省首位。
近年来,宿迁中院先后被评为“全市平安建设和法制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全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全市“平安建设先进集体”,多次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和集体二等功、先后被评为“全省人民满意法院”、“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全省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先进集体”;被最高院评为“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特别奖”、多次评为“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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