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 办公区和审判区办公地址
- 沈河区承德路七号
- 联系电话
- 84119701
- 诉讼服务中心及执行局办公地址
- 沈河区沈阳路六十一号
- 联系电话
- 84840979
目录
沈河区是一个具有两千多年的古老城区,更是一个充满活力的现代化城区,是沈阳市的政治、商贸、金融、文化中心,旅游胜地和开放门户。沈河区人民法院于1951年10月17日正式成立,经历着共和国的变迁,伴随着新中国的发展而成长。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承担着打击犯罪、调整平等主体法律关系、化解矛盾纠纷、监督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等职能。
区法院现办公地点为沈阳市沈河区承德路七号。内设政治处、办公室、监察室、研究室、督查室、审管办、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少年案件审判庭、执行局、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司法警察大队共18个职能部门。现有在编干警142人。
沈河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于2010年11月成立,在原有的民事、商事、行政等传统立案职能的基础上,扩展为诉讼引导、立案调解、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执行督促、诉讼收费等职能。按功能区域设置了立案区、书写区、等候区,配备了传真机、复印机、笔纸、饮水机等便民设施。印制了诉讼须知、举证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诉讼费交纳办法等资料,供群众免费取阅。窗口接待人员文明热情,和蔼可亲,展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
沈河区法院内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督查室、审管办、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小额速裁庭、知识产权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二庭、裁决庭)、诉讼服务中心(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司法警察大队共23个职能部门。
近年来,沈河区法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法院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促进司法公正,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高素质法官队伍,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和经济发展环境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每年平均受理案件13000余件,审判绩效考评始终位于市法院系统前列,先后荣获辽宁省优秀人民法院、辽宁省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沈阳市优秀人民法院等荣誉称号。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推行“四级调解”、“判后答疑”、“圆桌审判”、“社会调查员”等制度,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先后获得全国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辽宁省政法系统人民满意单位、沈阳市优秀人民法院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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