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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64年4月,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于洪区沈大路210号。全院有人员128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6%,其中硕士34人,占总人数的27%。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10号
邮编
110141
电话
024-85839956

目录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64年4月,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于洪区沈大路210号。全院有人员128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6%,其中硕士34人,占总人数的27%。法院队伍呈现出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特点。 作为审判机关,于洪区人民法院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做好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公正司法,为维护全区的发展改革开放和"于洪快上"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自身建设中都取得了长足发展和不断进步,至今已走过了50年的历程。现区域属地管辖面积499平方公里,区域属人管辖62.6万人。为于洪区构建公平有序、平安和谐的社会和经济环境,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内设机构

于洪区人民法院现设有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庭,北陵、马三家两个人民法庭,执行分局(含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执行四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案件评查室、小额速裁庭、办公室、老干部科、政治处、人民陪审员办公室、研究室、纪检监察室、督查办公室、审判监督庭、司法警察大队等共计23个部门。

所获荣誉

于洪区人民法院在区委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市法院依法监督下,在区政府的支持和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把审判工作同党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与时俱进、拼搏进取,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曾先后多次被法院系统,省、市、区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授予先进单位,先进庭、处、室、队等荣誉称号,曾被评为辽宁省优秀法院,并记集体二等功及沈阳市文明单位。与此同时,亦涌现出以全国模范法官——王贵武为代表的一批先进个人,硕果累累,成绩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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