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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英

彭泽英,男,汉族,1950年10月生,广东化州人,1971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9年任广东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巡视员。2015年10月10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广东省水利厅原巡视员彭泽英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2016年4月5日,据广东省纪委消息,广东省纪委对省水利厅原党组成员、巡视员彭泽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被开除党籍。2016年12月,因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
姓名
彭泽英
性别
民族
汉族
出生日期
1950年10月
出生地
广东化州
学历
在职研究生

目录

1984年,任

2015年10月10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广东省水利厅原巡视员彭泽英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开除党籍

2016年4月5日,据广东省纪委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同意,广东省纪委对省水利厅原党组成员、巡视员彭泽英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彭泽英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

彭泽英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彭泽英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察厅报请省政府批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审查起诉

2016年8月,广东省水利厅原党组成员、巡视员彭泽英(正厅级)涉嫌受贿案,由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提起公诉

2016年12月14日,据最高检网消息,日前,广东省水利厅原巡视员彭泽英(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彭泽英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彭泽英。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彭泽英在担任广东省水利厅副厅长、巡视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水利工程招标、监管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贿赂,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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