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宾县人民法院
- 地 址
- 宾县宾州镇迎宾路1号
- 立案庭
- 0451-57913344
- 办公室
- 0451-57918372
目录
宾县人民法院设在宾县政府所在地宾州镇,管辖宾州镇、宾西镇等17个乡镇、143个行政村,常住人口62.9万。距哈尔滨市60公里。始建于1949年,下设政工科、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立案庭、法警队、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二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宾西人民法庭、糖坊人民法庭、鸟河人民法庭、宾安人民法庭、三宝人民法庭、胜利人民法庭等22个部门。核定编制126人,在编干警94人,法官56人,本科以上学历82名,硕士研究生5名,党员77名。
2011年以来,宾县人民法院新一届党组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政协的支持下,在上级法院指导下,坚定不移地推进从严管理和规范执法,注重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审判质效,用公正、高效、廉洁的司法服务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案件质量显著提高,信访案件有效化解。2012年、2013年连续2年被评为市级先进法院,2013年被评为市级精神文明建设标兵单位,宾西人民法庭被评为全省先进法庭,宾西法庭庭长刘墨莲被评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管辖宾州镇、宾西镇等17个乡镇、143个行政村,担负着辖区地域内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工作。
1、办公室: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政务;负责起草重要文件、报告、讲话,编发工作简报、情况反映、法院信息等文秘工作;
2、政工科:负责院机关内设机构的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院机关干部的考核、任免、调配、劳资、福利工作;
3、立案庭:依法对民事、行政一审案件、刑事自诉案件、申请执行案、国家赔偿案件进行立案审查,对刑事公诉案件进行立案登记;
4、刑事审判一庭、二庭:依法审理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刑事案件;
5、民事审判一庭、二庭、三庭:依法审理第一审婚姻家庭、继承、人身权利纠纷案件;依法审理第一审房地产、债务、财产权及相关合同纠纷案件;依法审理申请撤销相关仲裁的案件;依法审理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
6、行政审判庭:依法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执行本院管辖的非诉执行案件和已生效的行政判决、裁定的案件;
7、审判监督庭: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再审案件;
8、执行局:负责对全院执行工作的指导,对执行工作进行部署、检查、监督和总结。
9、执行一庭、二庭:负责本院一审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以及本院做出的其它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10、研究室:负责对本院执行法律、政策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负责司法统计分析及资料的搜集编纂工作;负责法院史志工作;
11、法警队:负责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负责刑事审判开庭的立案、押解犯人、送达有关法律文书和执行死刑;负责机关安检工作;
12、监察室:负责院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及行政监察工作;受理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法院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
13、宾西法庭、鸟河法庭、糖坊法庭、胜利法庭、宾安法庭、三宝法庭:负责对辖区内民商事案件的立案、审理、送达和执行等工作;
1
徐晓辉
宾县人民法院院长
2
徐立晔
宾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3
国家伟
宾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4
刘国平
宾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5
徐景龙
宾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6
王忠林
宾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7
徐鸿晨
宾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8
董延年
宾县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
9
郝文军
宾县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
10
李海韬
宾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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