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名称
-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地址
- 德州市德城区德兴中大道912号
- 邮编
- 253012
- 电话
- 0534-2383919
- 成立时间
- 1950-10-01
目录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辖德城、开发区、乐陵、禹城、宁津、陵县、武城、平原、齐河、临邑、夏津、庆云等12个县(市区)基层法院、46处人民法庭。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办公室,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行政管理装备处,研究室,技术室,法警支队,立案二庭,书记员管理办公室,政治部(组织人事处、法官管理处、培训教育处),离退休干部管理处,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监察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共28个内设机构。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体要求,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大胆实践,深入探索,创造性推行了曾在全省乃至全国引起良好反响的判前评断、便民诉讼、诉调对接、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行政审判圆桌审理模式、综合治理执行难、交通事故合议庭、文化建设等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2006年以来,以尚洪立院长为首的领导班子率领全市两级法院法官和工作人员更加意气风发、斗志昂扬,积极倡导“厚德崇法,司法为民”,“明察慎断,公正司法”等理念,抓制度、重落实、促规范,实现了重点工作有突破,整体工作有位次的目标。
近年来,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被表彰为全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作权益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集中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被最高法院选为全国司法改革联系点法院和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表彰为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连年荣获全省法院综合考核先进单位,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省文明机关、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院思想宣传优秀单位称号,连年被评为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评先进集体;先后获得省市领导重要批示200多次;先后涌现出全国模范法官白光锋、全国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个人郭仁军、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苏建军、全国三八红旗手陈玫、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张延军、全国法院先进个人郑春笋、全国优秀法官贾风勇、全省法院优秀领导人刘建华等先进典型;临邑法院荣立集体一等功并被表彰为全国优秀法院,乐陵市法院、齐河法院被表彰为全省优秀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