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法院地址
- 重庆市彭水自治县汉葭街道办事处渔塘社区
- 邮编
- 409600
- 联系电话
- (023)78442327
- 投诉渠道
- (023)78442716(监察室)
目录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现有内设机构18个,派出法庭5个,由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审管办、研究室、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法警队、法医技术鉴定检验室和第一、二、三、四、五人民法庭组成。全院人员编制为121人,现有在编人员105人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10人,在读2人,本科学历92人,先后有40余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近年来,通过全院干警努力拼搏,先后有1名法官受最高人民法院表彰,11名法官、2名综合部门工作人员、3名书记员受重庆市高院表彰。与此同时,法院先后荣获“重庆市文明单位”、“重庆市文明职工之家”等称号。
办公室
负责本院司法行政管理、财务、物质装备、档案等工作。
政治处
负责组织人事、精神文明、计划生育及老干部工作。
监察室
负责本院纪检、监察和廉政教育工作。
法医技术检验鉴定室
负责对外委托鉴定工作。
研究室
负责本院调研、宣传、文秘、制度建设、文化建设、业务培训工作。
审判监督庭
依法审理应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再审和申诉案件。
审管办
负责审判质效调控、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审判绩效考核、审判委员会日常事务、司法统计及其他审判综合管理工作等主要审判管理职责。
立案庭
负责办理应有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的审查立案工作,指导人们法庭的立案工作。
民事审判一庭
依法审理应有本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
民事审判二庭
依法审理应有本院管辖的一审商事案件。
刑事审判庭
依法审理应有本院管辖的一审刑事案件。
法警队
负责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警卫法庭、维护庭审秩序,提押人犯、送达法律文书,参与重大案件的强制执行等。
执行局
负责执行本院一身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调解、裁定书。
行政审判庭
依法审理应有本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
第一人民法庭
负责审理属于法庭管辖的民事一审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
驻地:龙射镇,地址:彭水县龙射镇张家坝
联系方式:78498368
管辖范围:龙射镇、谱子镇、太原乡、三义乡、棣棠乡、平安乡、鹿鸣乡
人员:庭长:王充
书记员:周勃
第二人民法庭
负责审理属于法庭管辖的民事一审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
驻地:郁山镇,地址:彭水县郁山镇
联系方式:78455051
管辖范围:郁山镇、连湖镇、保家镇、芦塘乡、走马乡、龙溪乡、联合乡、迁桥乡、长生镇、石柳乡
人员:副庭长:谢再守
审判员:石朝晶
助理审判员:张滔
书记员:甘小红、冉建
第三人民法庭
负责审理属于法庭管辖的民事一审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
驻地:新田镇,地址:彭水县新田镇
联系方式:78422912
管辖范围:新田镇、桑柘镇、鹿角镇、小厂乡、梅子垭乡、石盘乡、万足镇、双龙乡、善感乡、鞍子镇、桐楼乡、诸佛乡
人员:副庭长:庹顺福 审判员:庹华安、谢光泽
书记员:徐立霖
第四人民法庭
负责审理属于法庭管辖的民事一审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驻地:黄家镇,地址:彭水县黄家镇
联系方式:78452851
管辖范围:黄家镇、大垭乡、郎溪乡、龙塘乡、润溪乡
人员:庭长:王稀
书记员:胡显斌
第五人民法庭
负责审理属于法庭管辖的民事一审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
驻地:保家镇,地址:彭水县保家镇
联系方式:78493081
管辖范围:保家镇、迁桥乡、乔子乡
人员:副庭长:马艳艳
书记员:罗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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