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乐国
刘乐国,男,汉族,195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大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督察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 性别
- 男
- 籍贯
- 中国
- 出生日期
- 1957年12月
- 民族
- 汉族
目录
1992.08--1997.3 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公安分局政治处主任、副政委、政委(副处级)(1990.06--1992.12在辽宁刊授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大专学习)
1997.03--1999.10 辽宁省营口市公安局站前公安分局局长、党组书记;
1999.10--2003.06 辽宁省营口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1998.08--2000.12在中央党校政法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2003.06--2003.10 辽宁省营口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正处级)
2003.10--2007.05 辽宁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正处级)(2003.05--2005.05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7.05--2008.09 辽宁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副厅级)
2008.09--2013.06 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其间:2012.03--2012.04参加省委党校第44期市厅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13.07--2017.11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大连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7.11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大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督察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7年11月,大连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免去刘乐国的大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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