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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奴

《废奴》是由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集团)制作的两集高清纪录片,并于2016年3月25日、26日在中央电视台国际频道播出。

目录

《废奴》着力于表现“西藏百万农奴解放”这一二十世纪人类发展史上的伟大篇章,通过描述西藏农奴制的由来、农奴制的黑暗与残酷,讲述西藏废奴运动对于西藏和藏族同胞以及世界人权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同时展现新西藏的发展进步。

本片借助1959年中国西藏地区废奴的影像资料,采访拍摄西藏废奴的亲历者、见证者和中外学者等,通过不同角度的讲述,还原真实历史、梳理废除封建农奴制的必要性、思考废奴对于人性解放和尊重人权的重要意义。

制作背景

《废奴》《废奴》
1959年3月28日,是西藏历史发展的一个新起点。以解放农奴为核心的民主改革运动,在雪域高原上展开。从这一天起,中央人民政府领导西藏人民掀起波澜壮阔的民主改革运动,彻底废除了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实现了百万农奴和奴隶梦寐以求的当家作主的权利。2016年3月28日是西藏废奴的第57个年头,也是第8个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为纪念这一重要时刻,《废奴》在央视播出,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意义

西藏的民主改革带来最深刻的变化,是人的命运的改变,是对人权有力捍卫。《废奴》主人公之一的次仁拉姆一出生就是完全失去人身自由的奴隶,她幼时的遭遇充分体现了农奴遭受的奴役与歧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西藏民主改革彻底砸碎了奴役人民的沉重枷锁,次仁拉姆与百万农奴一道,从“会说话的牲畜”变成了国家的主人。

实行民主改革,是西藏人民和历史的必然选择,也是西藏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保障。经过民主改革50多年的风雨洗礼,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的伟大实践,西藏各族人民认识更清醒,信念更坚定。西藏的民主改革开启了从黑暗走向光明、从落后走向进步、从贫穷走向富裕的新时代。

西藏的沧桑巨变,凝结着几代中央领导集体的关怀和心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立足实际,着眼长远,深入研究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大计,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雪域高原绘就了面向未来的宏伟蓝图,开启了西藏自治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群众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的全新局面。

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在新的历史征程中,西藏一定能够迎来更加光辉灿烂的明天。

相关信息

旧西藏封建农奴制

建立在封建农奴制经济基础之上,并为其服务的旧西藏封建农奴制,其上层建筑的核心是政教合一制度。13世纪中叶西藏正式进入封建农奴制社会;1959年西藏进行民主改革运动,封建农奴制被彻底废除。西藏农奴制是以土地等生产资料归地方政府、贵族、寺院占有和农奴对他们的人身依附关系为主的封建剥削制度。旧西藏地方政府及其所属机构,政府官员由地位显赫的僧侣和贵族组成,宗教和世俗的最高首领是达赖喇嘛,政教大权都集于一人之手。

民国西藏农奴老照片民国西藏农奴老照片
封建农奴制的西藏社会等级十分森严,按血统贵贱,身份高低把人划分为三等九级。最上层是僧侣,也就是喇嘛,其次是贵族,最下层的是农奴、奴隶。上等者身贵似金,下等者命贱如草。西藏档案馆内至今保存着一份《不准收留铁匠后裔的报告》:1953年,堆龙德庆县一个铁匠的后裔在十四世达赖身边做事,当达赖发现他是铁匠的后代后立即将其赶走,并明令凡是出身金、银、铁匠,屠夫等家庭的人均被视为下等下级人,不能在政府里做事,不能和其他家庭通婚。森严等级制度下的西藏妇女地位与牲畜并列,作为财产的一部分定其归属,可以当作礼品赠予他人。农奴主粗暴地控制着农奴的人身,不仅可以随意支配农奴,把他们出卖、抵押,或用来赌博、转让,还握有农奴的生、死、婚、嫁权力,并对农奴任意施加刑罚。占总人口不到5%的官家、贵族、上层寺院几乎占有了旧西藏全部的土地、草原、山林和绝大部分牲畜,而占西藏人口95%以上的农奴和奴隶,不得不依附于领主的庄园为生或充当世代家奴,遭受强制的乌拉差役、租税和高利贷三重剥削,生活在死亡线的边缘。 

通行数百年的《十三法》和《十六法》等法典,竭力保护三大领主利益。农奴如有“触犯”,“按其情节不同挖其眼睛,削其腿肉,割舌,截手,推坠悬崖,抛入水中,或杀戮之,惩戒将来,以免效尤”。而“下等人命价为一根草绳”,农奴和奴隶连喊一声“冤枉”都是非法的:“向王宫喊冤,不合体统,应逮捕械击之;不受主人约束拘捕之;侦探主人要事者拘捕之;百姓碰撞官长者拘捕之”。还规定:凡仆人反抗主人,而使主人受伤较重的,要砍掉仆人的手或脚,如主人打伤仆人,延医治疗即可,如打伤活佛,则犯了重罪,要挖眼、剁脚、断手或处以各种各样的死刑。同时,寺庙可以根据法典制定详细的“寺规”,贵族可以根据法典在自己的庄园制定详细的“家法”,寺庙和贵族可以自备刑具,私设公堂,刑罚农奴和奴隶,甚至可以将农奴和奴隶处死。据《当代中国的西藏》载:“有的农奴被领主作为射击打赌的活靶。”在西藏甘丹寺就有许多手铐、脚镣、棍棒和用来剜目、抽筋等的刑具。 

农奴主以宗教需要为理由,常常用农奴的人皮、人头骨等器官作为法皿。西藏历史档案的记载,令人恐怖:“为达赖喇嘛念经祝寿,下密院全体人员……,急需湿肠一副,头颅两个,各种血、人皮一整张,望立即送来”;“本处需进行天女敬食佛事,需头颅四具,肠子十副、净血、污血……各种肉、各种心……等物,务于20日送来。”1958年到1959年春,仅在拉萨西郊一个佛堂里,为了念经放咒,管事头人就索要整人头27个、人头盖骨6个、人腿骨4根、整张人皮1张、人尸1具、人肠14捆、人肉8块、人血9瓶。 

已故十世班禅大师于1988年4月接受《民族团结》记者采访时曾深有感触地说:“1959年民主改革以前,西藏处在政教合一、僧侣和贵族专政的封建农奴社会。其黑暗、残酷的程度,恐怕比中世纪欧洲的农奴制度有过之而无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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