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坐落于济宁市高新区吴泰闸路7号。全院有人员347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2.3%,其中博士1人,硕士37人,占总人数的17.7%。
- 名称
- 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地址
- 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吴泰闸路7号
- 邮编
- 272001
- 电话
- 政务电话(办公室) 0537-5175152诉讼服务(立案大厅)0537-5175480
目录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前身是山东省人民法院滕县分院,成立于1950年4月。1953年7月滕县专区改为济宁专区,原山东省人民法院滕县分院、平原省人民法院湖西分院合并为山东省人民法院济宁分院。1955年4月,山东省人民法院济宁分院更名为山东省济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83年10月济宁地区被撤销,济宁改为省辖市,原济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更名为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12个基层法院和一个派出机构(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设办公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室)、政治部(含组织人事处、法官管理处、教育培训处)、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民事审判第五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含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综合处)、研究室(审判委员会办公室)、技术室、赔偿委员会、法警支队、离退休干部处、信访处、太白湖新区审判庭、信息宣传处、装备财务处、纪检监察等部门,以及机关党委、机关工会和法官培训中心(事业单位)。
近年来,全市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因工作成绩比较突出,近三年来,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共有33个集体和72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曾先后荣获“山东省省级文明单位”、“山东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内设机构被荣立集体一等功3个次、集体二等功3个次、集体三等功8个次,3人次荣立个人二等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