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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

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86年。法院办公楼现坐落于白银区北京路456号。全院现有121人,其中法官79人,书记员20人,法警7人,其他工作人员15人;党员96人,占总人数的79.3%;本科以上学历98人,占总人数的81%。
名称
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
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北京路456号
邮编
730900
电话
0943—8268639
成立时间
1986年

目录

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
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
1986年,位于白银市白银区北京路,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建立起来的崭新法院,辖会宁、靖远、景泰三县和白银、平川两区共5个基层人民法院。市中院现有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116人。领导班子成员7人,正县级审判员、调研员各1人,副县级审判员4人,科级审判员65人,书记员和其他工作人员38人。本科以上学历66人,中共党员89人。

机构设置

办公室: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公务;负责院内行政性文件、讲话和报告的起草;负责院务会、院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及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邀请及旁听案件开庭的联络协调工作,并督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负责院内大型接待事务;负责文秘、机要、保密、信息、外事、档案等工作;负责案卷的调取、收集和报送工作。

政治部:组织开展各类教育活动,继续鼓励干警参加高学历教育,根据工作任务分解继续做好队伍建设各项工作。负责全市法院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法院系统的记功奖励工作;协助地方党委管理下级法院领导班子;负责院党组会议的组织安排及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全市法院法官等级评定和司法警察警衔的审核、申报工作;协助市组织、人事部门管理全市法院机构、编制和增编补员工作;办理本院干部考核、任免、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本院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法官协会工作;负责机关党务工作;做好人事报表、劳动报表和其他相关年报工作。

政治部内设人事科、教育科。

立案庭:对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进行登记、审查、立案;依法审理管辖争议案件;对不服本院及下级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提出的各类申诉以及再审申请进行审查,认为可能有错误的,移交审判监督庭及有关审判庭审查处理;负责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工作;负责案件信访接待工作;处理司法救助申请事宜;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告诉申诉和立案工作。

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法律规定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二审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毒品犯罪案件除外);指导下级法院开展少年犯罪的审判工作;监督、指导下级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

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法律规定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二审经济犯罪案件、毒品犯罪案件;监督、指导下级法院上述案件的审判工作;审理减刑、假释案件。

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法律规定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二审婚姻家庭、继承、人身权利、房地产及劳动争议、损害赔偿、债权债务及相关合同纠纷案件;审理相关涉外,涉港、澳、台案件;指导人民法庭工作;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上述民事案件审判工作。

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法律规定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二审国内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和侵权纠纷案件;审判第一、二审国内证券、期货、票据、公司、破产等案件;审理相关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上述民事审判工作。

民事审判第三庭:审判法律规定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二审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技术合同、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相关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上述民事审判工作。

行政审判庭:审判法律规定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二审行政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审判工作。

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办理赔偿委员会受理的国家赔偿案件;执行赔偿委员会决定事项;审查处理赔偿告诉、申诉案件。

审判监督庭:审判不服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下级人民法院刑事、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的再审案件;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判市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刑事、民事、行政再审案件;对本院立案庭认为可能有错误而移交的当事人提出的刑事、民事、行政申诉或再审申请进行审查;负责全市法院的执法检查工作;负责错案确认工作;监督、指导全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工作。

执行局:依法执行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及调解协议和省高级法院终审判决中关于财产的决定;执行法律规定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统一领导全市法院的执行工作,确定执行任务并检查、监督完成情况;统一管理全市法院案件的委托执行和提级执行,接受外地法院案件的执行委托;协调市内和本市与外地法院之间的执行案件争议;处理执行工作请示等事宜。

研究室:认真做好调研工作,调查了解审判工作执行法律政策的情况,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完成调研任务;负责全市法院审判改革的调研和指导工作;起草综合性文件、讲话、报告;负责审判委员会会务;负责全市法院司法统计工作和本院图书资料工作;承担全市法院法制宣传和对外报道;负责信息工作和编发《法院工作简报》等刊物;负责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人民法院史志工作。做好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同时收集掌握网络舆情;与白银电视台合作开办“现在开庭”栏目,网络录播、直播庭审视频。

司法警察支队:认真做好司法警察警务工作,承办警衔管理的相关工作;管理司法警察装备;警卫法庭、押解人犯、送达有关法律文书;执行死刑;配合有关案件执行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的业务培训;统一调度全市法院司法警察;负责本院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下级法院司法警察业务工作。

技术处:做好与审理案件相关的各类技术鉴定及其他诉讼证据鉴定的委托工作,并协助本院各业务庭审查各类案件中有关的诉讼证据;协助下级法院解决各类疑难案件中各类技术鉴定及其他诉讼证据鉴定的委托工作;指导下级法院相关工作与调研;开展与各类技术鉴定及其他诉讼证据鉴定工作相关的科研和学术交流活动。

行装处:负责全市法院的司法行政装备工作;负责全市法院系统的武器、服装、车辆的装备工作;负责全市法院系统通信技术和办公自动化的装备工作;负责本院日常工作用车的安排、管理;负责后勤管理、接待事务;负责人民法庭和审判法庭建设,制定全市法院系统专项建设实施计划;负责专项经费的申报、划拨和使用监督;指导、监督全市法院诉讼费的收缴、使用、管理、审计工作;负责财务审计、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负责对法院干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情况实行内部监督和检查;受理对审判人员违纪行为的控告、举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查办审判人员的违纪案件;受理审判人员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

审判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一、协助立案庭对本院实施审判流程管理进行监督、指导,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二、牵头抽调组织人员对年度内全市法院审结的案件有重点地进行评查、抽查;三、负责本院审判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监督、检查审判委员会决定、决议的执行;四、审判管理信息综合调研工作;五、定期收集、分析和发布反映案件审判运行质效的评估数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七、协助政治部完成全市法院绩效考评工作;八、完成院领导交办事项及其它工作。随着工作的开展和情况的变化,其工作职责相应调整和增加。

信访办:负责处理当事人因不服本院或基层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及调解书而提出的申诉或再审申请;处理非诉讼来信来访,解答法律咨询;受理当事人对本院和基层法院立案、审判等工作的意见反映;办理上级及有关机关或本院领导交办的与信访工作有关的事项;综合信访信息,总结工作经验,定期通报信访动态;负责院长接待日及“初访答疑”的安排;建立来信来访档案;负责上级人民法院调卷的收集和报送。

法院建设

2004年以来,白银法院抢抓机遇,经过两级法院的艰苦努力,全市法院的“两庭”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全市法院共争取国债资金2100多万元,“两庭”建筑总面积达5.3万平方米,建成和开工建设法院综合审判楼6个,市中院和景泰、会宁县法院的审判综合楼已经投入使用,靖远、平川区法院正在加紧建设,白银区法院也已完成征地、设计等前期工作,即将动工兴建。市中院审判综合大楼占地近15亩,投资2000多万元,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在功能设计上,充分考虑了审判机关的特点,主体建筑分审判区和办公区,分别按审判、办公的不同需要设置。审判区设有立案大厅、信访室、配套的13个大、中、小审判法庭和12个合议室等,完全适应了审判工作的需要。办公区除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办公室外,建成视频会议室、审委会会议室、贵宾接待室、监控中心、档案室等,并一次性配备了质量较好的法台、法椅、旁听座椅和办公家具。同时,根据建设数字白银和信息化法院的要求,大楼在通讯网络、保安监控等方面采取全智能化设计,已建成法院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电话程控专网、监控系统、审判区与办公区之间的门禁系统,智能化全自动档案密集架,正在建设法院局域网、数字图书室,拟建审委会多媒体会议系统。18个法庭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建筑总面积11786.11平方米,其中,一类8个,二类5个,三类5个,全部达到了“六个有”的标准:即,有一套办公审判用房,有一套标准的审判设施,有一辆汽车,有一套网络通讯设施,有一套生活设施,实现了规模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实现了人民法庭建设三年任务一年完成的目标。

主要领导

党组书记、院长胡临光

胡临光,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76年参加工作。200612月任甘肃省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111月任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高级法官。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郭金保

郭金保,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79年参加工作。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

党组成员、副院长赵永奇

赵永奇,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81年参加工作。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

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守方

张守方,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76年参加工作。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

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学良

吴学良,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88年参加工作。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张维安

张维安,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79年参加工作。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四级高级法官。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姜爱平

姜爱平,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77年参加工作。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四级高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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